1、奖励实行一案一奖,系列案件不重复奖励。多人举报同一案件或同一逃犯线索的,按照举报时间先后或线索价值,确定奖金归属。时间相近、价值相同的,在规定幅度范围内酌情分摊。
2、对于那些危害极大、影响极其恶劣并由公安机关实行挂牌督办的刑事案件举报线索,对破案起直接作用的,奖励5000至50000元;起重要帮助作用的,奖励2000至20000元。对那些危害较大并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或公安机关挂牌侦办的刑事案件举报线索,对破案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00至5000元;起重要帮助作用的,奖励500至1000元。对侦办一般刑事案件起直接作用的奖励300至500元;起重要帮助作用的,奖励100至300元;
3、群众举报有价值的逃犯线索,属公安部划分逃犯 A、 B、C三个等级范围内,并对公安机关追捕逃犯起直接作用的,其奖励标准是:属A级的,奖励10000至20000元;属B级的,奖励5000至10000元;属 C级的,奖励300至800元。
4、群众举报重、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或涉嫌交通肇事罪负案在逃、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线索,根据其作用大小,分别进行奖励。其具体奖励标准是:对侦破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或抓捕该案犯罪嫌疑人起直接作用的,奖励3000至5000元;起重要帮助作用的,奖励1000至3000元。对侦破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或抓捕该案犯罪嫌疑人,起直接作用的,奖励500至1000元;起重要帮助作用的,奖励300至500元。
5、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尚未发布的案件及逃犯重要线索,并帮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抓获逃犯的,其奖励金额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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