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据南京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缓解机动车数量“井喷”对环境带来的负面效应,该市将制定南京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的中远期规划,以有效监管机动车污染,具体包括:在暂停机动车尾气路检的情况下,开展市区道路空气质量的定期监测;按照国家日前发布的第二阶段轻型车排放标准公告,全面实施排气新标准。
自9月1日起,重型车辆将执行GB176912001和GB147622002的第二阶段标准,不达标的车辆不得上牌;不符合GB18322第二阶段标准的农用运输车不得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