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近一月读者道苦衷热线数百个成果见分明十篇“撑伞”报道“补漏”百间屋
6月29日,本报开设了“房屋漏雨商报撑伞”栏目,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纷纷来电讲述房屋漏雨的烦心事,记者接到反映立即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助解决问题。从第一篇文章《倾盆大雨猛灌克俭新房》到目前为止,本报已刊登了十篇文章,从多角度多侧面地反映了与漏雨有关的种种问题:房子年年修年年漏,需大修才能去病;楼顶漏雨,原是小灵通惹的祸;三年房漏没人修,皆是因维修单位太难找……
在栏目开通过程中,本报共接到读者打来的反映自家房屋漏雨的热线电话328个,已刊登在报纸上的是部分典型事例,现将这328个热线电话的已维修、未维修和将要维修的百分比列表如下:(略)
房屋已得到维修的有铁西区热工街7-2号楼4单元6楼5号等101户居民,将要维修的有铁西区建大一小区31号楼1-7-1号等169户居民,自打进热线以来,房屋从未得到维修的有皇姑区黄河北大街88-9号1-6-3号和大东区北海街26号4-6-2号等58户居民,未得到维修的这两户居民的房屋维修单位分别是北方物业公司和大东区房产局天麓房产公司。感人事:义务维修居民乐栏目开通近一个月,涌现出了一些房产单位义务维修和抓紧维修的感人事例,沈河区东顺城内巷50-4号这户人家就是受益居民之一。该户居民一家三口,女主人瘫痪,男主人腿有点瘸,走路不方便,夫妇俩惟一的一个男孩也从单位下岗了,生活极其困难。房子漏了好几年了,也没钱维修,任其漏个没完。本来不大的房子逢雨天锅碗瓢盆齐上阵,家里就显得更不成样子了。沈河区房产局第二经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得知了该户居民的实际情况后,在今年七月初,派了七八个人,投入近两千元进行了两天义务维修。大热的天,顶着日头,堵漏点,钉天棚,好一顿忙活。两天后,房子终于修好了,居民乐得合不拢嘴,连声道谢,房产局的工作人员看到居民家再也不漏了,心里也美滋滋的。疑问一维修归属咋确定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读者对房屋维修责任的归属问题不是很了解,“房子漏了,不知道找谁修”是记者常听到的一句话,为此,记者采访了沈阳市房产局物业处的程工程师,为您解答相关疑难。
程工程师介绍说,房屋维修责任归属总的来说其实就是一句话,房屋维修责任由产权人负责,即房屋的产权人或产权单位来承担维修责任。而房屋的产权属性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国家所有,属房产局直管公房。
(二)其他企事业单位自建、联建或购买的商品房,产权归单位所有,属单位自管房。
(三)私房,产权归个人所有。
其中,房产局房改卖给个人的房子,自用部位由个人自己修,共用部位还由房产局来修。自用部位指的是内墙皮等部位,共用部位指的是走廊、公共楼梯道、主体墙等部位。疑问二
本栏目的房屋漏雨事例中,一些因委托人欠费或被委托人不予维修而引起的纠纷也占了一定比例。这就牵扯到维修责任的问题,具体来说,维修责任分为两种情况:
(一)产权人自管或产权单位自管,则房屋自己维修。
(二)委托给合法的物业公司或房管单位来维修。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应签订维修合同,双方应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规规定及所签署的委托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具体来说就是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给予被委托人维修费用,被委托人收到维修费用后也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及时给予维修和正确维修。疑问三减少漏雨该咋办
一些居民的房屋漏了,经过维修,不再漏了,还有一些居民的房屋,尤其是一些老房子,修完了还是漏雨,这些读者对房屋的维修档次和怎样避免漏雨的问题比较关心,对此,程工程师做了详细解答:
程工说,房屋的修缮属性有四种:大修、中修、小修、综合维修。一般来说,对居民房屋进行的维修都是中修,房屋损坏较大,需投入大量资金的维修是大修,相对中修来说,是深层次的一种维修。另外,房产局去年还开设了屋面防水专项维修,从而更加有效地阻止屋面漏雨。
至于应怎样减少房屋漏雨现象发生的问题,以下几点应引起重视:
(一)居民应及时交纳维修费用,避免纠纷发生。
(二)承担责任的委托者,应对房屋加强渗漏检查,把工作做细。
(三)为保证维修质量,维修单位应抢在雨季之前,做好修缮工作。
(四)减少人为的破坏,现在一些楼顶有的安装了大型广告牌子,有的被居民倒上了砖头等建筑和生活垃圾,还有的被盖上了鸡窝和狗窝等,这些都对房屋的防水层构成了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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