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已落实单位的由单位统一办理,不必亲自前来早报讯(记者颜剑虹)7月20日至7月30日是今年应届毕业生在厦门报到的时间,昨天,779名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在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湖滨东路319号)办理了报到及落户手续。
据人事局人才开发处介绍,今年将有超过1万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在这期间前来报到,本地生源的毕业生约2000人,外地来厦就业的毕业生约8000至9000人。昨天是办理手续的第一天,最后共计有779名毕业生办理了手续,其中有159名本地生源的毕业生属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先行落户的,其余620人均为已找到工作并进行报到及落户的本地或外地毕业生。
昨天来到现场的毕业生超过千人。现场的人事局工作人员提醒:办理报到手续的时间有10天,广大毕业生不要都挤在前面几天办理,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应由用人单位统一收集报到材料前来办理手续,不必亲自前来。
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7月20日至7月30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周三上午因人才交流会暂停半天)
地点: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湖滨东路319号)
提醒:凡用人单位接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均须在规定期限内,由单位人事干部同意办理报到和落户证明手续。尚未落实单位的厦门生源毕业生,待落实单位后再办理报到手续,入学前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可先办理落户证明手续,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其中同安、翔安生源直接到同安区、翔安区人劳局办理,待就业厦门生源毕业生档案由学校转入生源所在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应提供的材料
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凭报道证、毕业生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原件,办理报到和落户证明手续。
尚未落实单位的厦门生源毕业生,凭报道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学校推荐表及家庭户口簿,办理落户证明手续。
报到落户程序
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
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毕业后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用人单位统一收齐毕业生报到材料后,由人事干部到接收毕业生报到处办理报到和申报户口证明手续。
委托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单位或区属单位办理接收毕业生报到手续后,还须凭厦门市人事局审核签章和报到证,分别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部或区人劳局(区人才服务中心)转介绍信。其中同安区、翔安区属单位接收毕业生的落户证明手续由同安区、翔安区人劳局办理。
毕业生报到后,应先复印一份《报到证》,并将《报到证》原件交由档案保管机构存入个人档案,然后持《户口迁移证》原件、《报到证》复印件、接收单位的落户证明、办理身份证所需照片直接到相应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单纯寄挂厦门市、区人才中心的毕业生
单纯寄挂在厦门市、区人才中心的毕业生在这期间到接收毕业生报到处办理报到手续,在报到后,应直接将经人事局签章的《报到证》原件交由厦门市、区人才中心档案部存入个人档案,由人才中心协助办理落户手续。
待业的本地生源毕业生
待业的本地生源毕业生同样是在此期间到接收毕业生报到处办理介绍落户手续,之后应持《户口迁移证》、《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家庭户口本》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报到证》在以后办理就业手续时还需使用,应妥善保管,最好放入个人档案,如超过半年未就业,应到户口所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失业登记(已在外地就业的除外)。
人事局人才开发处提醒:在用人单位办理接收毕业生报到手续后,毕业生应及时凭《户口迁移证》、《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居民身份证》和《用人单位接收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同时,到企业就业的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毕业生就业后的调整按照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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