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7月21日电 记者宋学春报道:今天,记者从青岛市委宣传部获悉,《青岛大炼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复。该项目于2002年7月由国家计委批准立项,总投资约为100亿元,一期炼油能力为1000万吨/年。项目建设即将拉开帷幕,预计建设期将达33—36个月。
今天,大炼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在青岛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中国石化公司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长陈同海、山东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林廷生、青岛市副市长吴经建等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青岛大炼油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评价报告》、《青岛大炼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已分别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环保总局的批复。至此,建设青岛大炼油工程涉及的所有报批事项均已获国家有关部门批复,标志着青岛大炼油工程已获准建设,青岛石化基地建设终获突破性进展。
青岛大炼油项目主要生产汽油、柴油、煤油、液化气、石油脑、苯、混合二甲苯等产品。项目拟建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区内,拦海大坝内侧,黄岛发电厂和黄岛原油码头西侧,胶黄铁路东侧,北临胶州湾,南邻淮河路。目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做好大炼油项目开工建设的所有准备工作。青岛大炼油项目将采用国际先进的技术设计建设,使整个项目实现清洁化生产,达到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建设目标。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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