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月,邓小平视察广东深圳 1978年4月,国家计委和外贸部组织考察组,走出国门,对港澳经济进行实地调研后,向中央建议在深圳与珠海办出口基地和面向港澳的游览区。1978年11月至1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提议,决定从1979年起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上,当广东省委负责同志提出在邻近港澳和沿海地区划出一些地方,设置类似海外的出口加工区的设想时,邓小平同志立即给予支持并提出要求:可以划出一块地方,叫做特区。过去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是次会议正式明确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试办出口特区,并要求广东省委先重点抓好深圳。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委员长叶剑英主持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这一天,即成为深圳经济特区成立日。 1984年1月24日至26日,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首次视察深圳,并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邓小平说,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开放政策的窗口。 1992年1月19日至23日,邓小平视察深圳,在此期间,他精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同时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只手都要硬。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总之,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一系列讲话明确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推动了改革开放的进程。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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