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高离婚率”似乎一直是“城里人”特别是“大城市人”的“专利”,一向和“农村人”不太“搭界”。近日扬州市的一项调查表明,今年来“农村人”离婚的比例上升势头惊人,已经把“城里人”远远甩在了后面。
扬州宝应公布的资料显示,从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该县乡镇法律服务机构共办案1707件,其中离婚案件竟有1366件,比例超过80%%!据统计,宝应县农村青壮年人口前几年的离婚率不到5%%,目前已超过30%%,高的乡镇甚至达到40%%,几乎是该县城市青壮年人口离婚率的两倍!
据悉,宝应县农村青壮年人口离婚案件中,外出务工或经商人员家庭占了“绝对大头”,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不断增多,外出打工者一般年收入1.5万~2万元,经商人员收入更高,一方(多为青壮年男性)拼命挣钱,和对方交流沟通的时间少之又少,经济收入的悬殊使双方“距离”越来越大,外出者“嫌弃”家里的“那位”“土气”、见识少、跟不上“形势”;即使是夫妻俩同时外出的,由于双方所处的环境有差别,接触的人不一样,往往不自觉地会“放大”对方的缺点,导致矛盾不断升级;另外,不少农村夫妇的“结合”还是源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缺少感情基础,随着“视野”的不断扩大,双方依恋程度日益“松散”,以致“散伙”。氾水镇是宝应县劳务输出大镇,全镇劳动力中有60%%外出务工或经商,目前该镇青壮年人口离婚率已超过40%%!
令人担忧的是,和城市离婚人群不同,农村离婚者往往不计后果,只要对方同意离婚,其它条件“好说”,由于长期在外地,父母赡养、子女抚养难以顾及,极易产生不可预知的社会问题。(陈咏 张广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