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方海域面积相当 中越北部湾划界双赢(图)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8月04日04:57 来源:重庆晨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北部湾划界协定线及共同渔区示意图。制图:egraphic6月30日,王毅副外长与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边界委员会主任武勇交换了《中越两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协定》及《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这天,我国第一条海上边界线正式产生。
有报道说,北部湾的划界使我国10万渔民弃船上岸,放弃祖业开始全新的生活方式。7月28日,外交部条约法律司海洋处处长萧建国在外交部办公室接受了记者专访,就我国第一条海上边界线产生的前后进行了回放和展望。
北部湾为中越权益主张重叠区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能否就中越为什么要在北部湾划界的一些情况先做个介绍?
萧建国(以下简称萧):北部湾是中越两国陆地和中国海南岛环抱的一个半封闭海湾,面积约12.8万平方公里。中越两国历史上从未划分过北部湾。
按照以1982年签字、1994年生效的《联合国海洋公约》为核心的现代海洋法制度、沿海国可拥有宽度为12海里的领海、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最多不超过350海里的大陆架。
但是北部湾是个比较狭窄的海湾,最宽处也不超过180海里。根据《公约》规定,两国在北部湾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全部重叠,整个北部湾均为中越权益主张的重叠区。
最早的谈判由越南提出
记:关于北部湾的谈判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最早又是谁提出划界的要求?
萧:最早的谈判是从1974年开始的。是由越南首先提出来的,1973年12月,当时的越南政府想将北部湾地区的第一批勘探区域权力批准给意大利石油公司,故建议中国举行北部湾的划界谈判。1974年1月18日,中方答复同意谈判,越南当时应中国政府要求暂停了和第三国石油公司进行的勘探谈判。1974年8月15日,中越双方在北京举行第一轮谈判。北部湾划界谈判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前后历经27年,三个阶段,1974年,1977-1978年,1992-2002年。在前两个阶段的谈判中,因为双方立场相差甚远,都是无果而终。
双方所得海域面积相当
记:那么按照现在的划界情况来看,各方所得到的面积是怎样的?
萧:根据最后的划界结果,中越在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分界线共由21个坐标点相续连接而成,北自中越界河北仑河的入海口,南至北部湾的南口,全长约500公里。双方所得海域的面积大体相当。实现了双方均满意的公平划界结果。
划界协定是个双赢安排
记:您能评价一下这次的划界结果吗?
萧:北部湾划界确定了中越在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分界线,是我国第一条海上边界线,意义重大。北部湾划界是中越双方适应新的海洋法秩序、公平解决海洋划界的成功实践。北部湾划界协定是个双赢的安排,对中越关系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北部湾划界协定的签署也充分显示了中国愿意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领土边界纠纷的立场,展现了中方秉持公认的国际法处理事务的诚意,树立了我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是一次成功的外交实践。有利于增进两国政治上的相互信任和其他领域的密切合作。
此次划界未涉及岛屿主权
记:一些在湾内有争议的岛屿是否在此次谈判中有一个明确的归属?
萧:此次的划界只是对海域的划分,并没有涉及到岛屿主权的问题。据新京报3日报道
划界不是渔民上岸的原因
记:有很多报道称,在北部湾划界后,北部湾15万渔民因此弃船上岸,改变自己传统的生活方式。
萧:我国在北部湾沿湾地区大约有70万—80万渔民,划界前就有很多渔民因为生计问题,弃船上岸转行。此外,出于对北部湾渔业资源的保护。我们也必须对渔民的捕捞和渔船数量进行限制。因此划界并不是直接影响渔民弃船上岸的原因。据专家估计,北部湾的渔业可持续利用量约为60万吨/年,但近年来,双方渔民在北部湾的捕获能力已经超过100万吨/年,远远超出了湾内渔业资源的承受力。
划定3万平方公里共同渔区
记:共同渔区的划分有什么意义?
萧:北部湾划界最直接关系的就是渔业资源的分配利用和中国沿湾几十万渔民的切身利益。经过多年的谈判和努力,2000年12月25日双方北部湾划界协定的同时签订了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根据渔业协定,划定了面积达3万多平方公里的跨界共同渔区,两国渔船都可以进入,时限为15年,此外在共同渔区以北又划出为期4年的跨界过渡性安排水域。允许两国渔船进入作业。做出上述安排是为我国渔业产业的调整、渔民的转产转业争取较宽裕的时间。协定的签署,有利于湾内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背景资料
领海大陆架专属经济区
记:领海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在国家主权主张上有什么不同?
萧:沿海国对领海享有主权,但是其他国家的船只可以在别国领海上无害通过。而对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沿海国则不拥有主权,但享有对其自然资源的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的排他性的主权权利。具体在渔业生产上,则表现为,一国不得随意进入其他国家的专属经济区进行渔业捕捞,除非征得该国的同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