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赖庆媚沈伟金世宗
昨日,经过当事双方近3个小时激辩,备受关注的南河苑酒吧街登记听证会宣告结束。20天后,南河苑酒吧一条街的“生死之争”将尘埃落定。
听证直击 双方针锋相对
陈述焦点:噪音、治安、交通问题
住户:自2002年年初酒吧开业后,每到夜幕降临,南河苑总是霓虹灯闪烁,重金属声音震得三楼的楼板都在颤动。酒吧外,时常会出现酒客耍酒疯、打闹和践踏绿地的情形。许多开车来的酒客将车辆停在路边,加之出租车停在附近等客,给行人的通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酒吧老板:南河苑酒吧一条街的商家制定了一个《自律公约》,并成立了一个行业协会来管理噪音问题,经营户若违反规定,行业协会每次给予100元或200元的罚款。经营户出资招聘了两名保安人员,配合疏导交通和及时处理打架斗殴事件。人行道和绿地的卫生由一名专职清洁工负责保持。
质证焦点:酒吧的选址问题酒吧老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因此,必须区别有关监管问题和行政许可。基于这一点,住户方提出的诸多问题都和行政许可无关。
住户:本次事件的焦点不是扰民问题,而是酒吧的选址是否违法。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南河苑部分酒吧经营者擅自将租用的车库当作营业场所;部分经营者私自拆改房屋地基,改变了房屋结构,对住户人生安全造成了危害。这些行为本身就违返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最后陈述焦点:房屋使用属性问题
酒吧老板:无论是营业房还是办公用房,都可以作为个体经营用房。南河苑不存在将车库改作他用的问题。的确有部分经营者对房屋进行了改建,但房屋的改建都是得到了房屋管理部门许可的。
住户:行政许可法是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完善,而不是对现有法律、法规的颠覆。办公房可以作为个体户的经营用房,这是不合法的。
工商部门 20个工作日内答复
昨日下午3时30分,武侯区工商局召开了听证新闻通气会。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本次听证会的结果,武侯区工商局将在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向南河苑酒吧8家经营户颁发《营业执照》的行政许可决定。如果由于特殊情况20天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该局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天。如果行政许可决定的时间延长,该局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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