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伙人低价收购散装假冒卷烟,经重新包装,大肆出售牟利。
昨天,闸北区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这个生产销售假冒名牌卷烟团伙的成员李伟平有期徒刑8年,罚金80万元;林炬3年6个月,罚金30万元;王云斌8个月,罚金5万元;陈礼文免予刑事处罚。
寻发财梦
1993年初,李伟平中学毕业从家乡来到上海,在其父亲创办的个体烟杂店做小工。起早摸黑赚来的钱,只够家庭基本生活开销,没有积余,更谈不上发财。
身怀发财梦想的李伟平不甘心,此时,他碰到了老朋友毛某介绍的福建人“方老板”。“方老板”不仅给他传授生产销售假冒名牌卷烟的生意经,还把他当作面向市场的不可或缺的“窗口”。李伟平以为发财的大好机会来了。
非法牟利
根据“方老板”的“指点”和自己“谋划”的经营蓝图,李伟平租赁了本市万荣路300多平方米的厂房,作为生产加工窝点,还租赁两处仓库,聘用其所谓的小兄弟林炬、王云斌、陈礼文等人作为经营骨干,雇佣十几名小工,开始非法生产销售假冒名牌卷烟。
自2002年底起,李伟平从外地以每斤22元的价格收购牡丹和红双喜卷烟,以35元的价格收购大箱中华卷烟,以60元的价格收购小箱中华卷烟。经过包装加工后,再以每条牡丹和红双喜13元至15元,每条中华35元至4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捣毁窝点
2003年12月7日晚,李伟平的生产加工经营窝点被公安人员查获,当场就搜出假冒红双喜、硬中华、软中华、硬牡丹、软牡丹、特醇红双喜卷烟共6862条。
次日,警方又查获每箱15公斤的散支中华卷烟397箱、每箱30公斤的散支中华卷烟129箱等。上述假冒名牌卷烟的标值达600多万元人民币。
通讯员韩根南 本报记者江跃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