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甘孜日报讯
——丹巴县法院法警大队成功抓获脱逃持刀抢劫犯纪实
2004年6月3日,丹巴县法院法警大队法警在丹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协助下,在丹巴县云母矿附近将拉萨市城区法院脱逃三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巴某抓获。时至今日,两次抓捕行动在丹巴县法院法警们的脑中仍历历在目。
2000年10月24日上午11时许,拉萨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巴某、雷某某持刀抢劫一案,庭审结束后,在押送两名犯罪嫌疑人回看守所途中,犯罪嫌疑人巴某持刀威胁驾驶员,将押送法警打伤并将驾驶员砍伤后脱逃。
2002年9月20日,拉萨市城区法院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巴某在丹巴县境内,遂派一名副院长、该案主审法官会同成都市中级法院2名法警到丹巴县法院请求丹巴县法院协查并前去抓捕犯罪嫌疑人巴某。丹巴县法院赓即成立了由法警大队队长宋兴全为组长,并由四名业务能力强、年轻精干的法警组成的抓捕小组协助拉萨市城区法院前去抓捕。当得知犯罪疑人巴某藏匿在巴底乡境内后,抓捕小组兵分两路,一路深入巴底各乡、村开展暗中调查,一路在刷丹路巴底乡境内设卡守候。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抓捕小组的同志们只能吃干粮,喝矿泉水,晚上不能合眼,经四天四夜的暗查、设卡守候,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藏身处,但因犯罪嫌疑人事先警觉,提前搭乘外出车辆逃到成都。第一次抓捕行动的失败,使参案法警进一步意识到犯罪嫌疑人的狡猾,参案法警们认真总结了此次行动的教训,推断犯罪嫌疑人会再次到丹巴县,并誓言:只要犯罪嫌疑人在丹巴县露面,一定将其抓获。为此,参案法警在2002年9月至2004年5月一年多的时间里,始终秘密进行调查,不放过犯罪嫌疑人巴某的行踪。2004年6月2日,巴某终于在丹巴县露面,丹巴县法院法警大队在了解到巴某藏匿于丹巴县云母矿背面一家时,为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先未惊动犯罪嫌疑人,而是及时与拉萨市刑侦支队取得联系,并在网上辩认后确定在丹巴县出现的巴某确实为脱逃三年多的犯罪嫌人。2004年6月3日上午10时,院长罗云带领法警大队副队长杨雪涛和另2名法警在丹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协助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丹巴县云母矿后面将犯罪嫌疑人巴某抓获。6月17日,犯罪嫌疑人巴某被拉萨市刑警支队押回拉萨。至此脱逃三年之久持刀抢劫犯终于落入法网。丹巴县法院法警大队参与抓捕行动的法警们受到了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的高度赞扬。
·阿加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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