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8月7日报道 记者 刘玉波
“果树和鱼塘被淹了,有赔偿吗?”济南市水利局在调查核实后,日前对因玉符河漫滩而造成、损失的受损户的反映作出答复:“玉符河滩区内的种植及鱼池开发项目……属违章行为,不属保护对象。”据介绍,“按当时卧虎山水库下泄流量,玉符河主河道若不被堵塞,完全可以承担行洪,不会造成漫滩。”
日前,槐荫区段店镇睦里村群众向有关方面反映,“由于附近卧虎山水库放水,淹没果树、鱼塘和耕地600多亩,但没有赔偿。”济南市水利局7月27日接到这一反映后,马上安排防汛办公室与槐荫区水务局对此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
据济南市水利局调查:按照国家防总和省防办“关于各水库严格执行汛期控制运用方案的要求”,自6月11日卧虎山水库开启溢洪闸向玉符河放水,当时卧虎山水库水位为128.33米,超过汛中限制水位(126.00米)2.33米。玉符河下游睦里闸处,由于南水北调穿玉符河倒虹吸施工,施工单位将玉符河主河道全部堵塞。卧虎山水库放水前市防办已通知沿河各区,要求协调有关乡镇和施工单位做好玉符河承接卧虎山水库放水,槐荫区水务局当时与施工单位进行协调,但施工单位当时正在施工,未及时破除玉符河的拦堵土坝。受其影响,造成玉符河滩地漫水,致使该滩区内350亩良田、200亩鱼池及部分果树受淹。
经水利部门调查,玉符河滩区内的种植及鱼池开发项目,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只与村级有开发协议。按照上述规定,滩区内的植物种植、鱼池开发属违章行为,不属保护对象,应责令清除。
济南市水利局同时表示,卧虎山水库建设的主要作用是消减洪峰,保护济南市区及玉符河中下游的京福高速、津浦铁路、104国道等重点保护对象。多年来,由于卧虎山水库的消峰拦洪作用,大大减少了洪水对玉符河的冲刷及滩地的受淹几率。在卧虎山水库正常泄洪期间,玉符河行洪和部分滩地受淹属正常现象。自6月11日至8月2日6时,卧虎山水库已放水6460万立方米,最大下泄流量50立方米/秒。由于玉符河下游主河道较窄,滩地阻水严重、入黄口地势高等原因,目前,玉符河下游滩区内已普遍积水,属正常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在行洪河道内禁止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滩区的利用,应当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规划,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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