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宝红见习记者张宁)在由本报参与发起的“爱大连抢救老建筑恳谈会”上,记者看到了由市重点保护建筑领导小组起草的《大连市重点保护建筑保护办法》,对首批22栋重点保护建筑的保护已进入实施阶段,从今日起至8月20日,愿意参与抢救老建筑的捐资人可向市重点保护建筑维修管理办公室报送捐资维护活动方案;8月23日至8月31日签订维修养护协议。9月1日开始组织维修养护实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自愿向维修管理办公室捐资。对捐资维护有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在建筑上设置标志牌留名纪念,本报将给予报道。对于捐资的修缮工程项目,由维修管理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并组织施工;维修管理办公室对于接受的捐资将出具合法、有效的凭据,将受资情况登记造册,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捐资人有权向维修管理办公室查询捐资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除捐资统一维护外,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某一保护建筑组织力量进行维修,并承担日常养护义务;根据重点保护建筑的产权性质、使用情况及完好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好这些建筑,经产权人同意,可以采取产权转让、置换或者房屋租赁等方式,并承担该建筑的维修养护义务;维修管理办公室对重点保护建筑义务维修养护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义务维修养护协议进行备案审查并监督义务维护协议的履行。在恳谈会上,万达集团、亿达集团、新型企业集团、金广集团等开发企业、建筑企业的负责人表示有兴趣参与重点建筑的保护。同时,他们也呼吁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建立保护老建筑长效机制。
副市长宋增彬在恳谈会上强调,要把历史的沉重变成历史的厚重,保护老建筑不是将其封闭起来,而是要体现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价值,让它们变成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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