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效成绩,只作为单位聘任时的必备条件,不再作为颁发资格证书的前置性条件。这意味着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政府不再强制考外语。(8月8日《北京青年报》)
重庆市取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是明智之举,是坚持法律至上,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必然要求和自觉行动。
20世纪80年代,职称外语考试在我国出现。后来根据人事部的决定,职称外语考试实行全国统考,凡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职称评定。之后又加上了计算机考试。目前,在我国的绝大多数职称评定中,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是否合格都是“一票否决”的条件。《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考试更是受到法律专家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而强烈的质疑。
普遍认为,外语考试和计算机考试作为职称评定的必备条件,由国家设定统一考试,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作为国务院主管部门的人事部是没有资格设定行政许可的,因此,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考试都失去了合法性基础,要么由国务院以行政法规或决定的方式使之成为行政许可,要么干脆取消。另外,外语考试作为所有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必备条件也缺乏实践基础。
让人感到欣慰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的人事部门在这个问题上已经有所松动。比如今年6月上旬,山西省下发职称改革意见,今后职称外语考试不再作为一项必要条件,而只作参考,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的期限不再受3至4年的限制;广东也于上个月取消了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期限限制。当然这些改革还很不彻底。重庆市的做法值得充分肯定,因为它彻底把外语考试从政府评定职称条件中拿掉了,不再把职称外语考试作为职称评定的前置性条件,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要求。同时重庆市把外语考试和计算机考试放到单位的聘任环节,这就把强制性变成了选择性,交给社会和单位选择,也由政府行为变成了社会行为,同时也让职称外语考试真正变成了一项“公共服务”。
总之,重庆市的做法是明智之举,值得充分肯定,并应在全国推广。不过,笔者还是衷心地希望人事部采取更加务实的态度,坚持有法必依,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重新审视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考试的合法性,及时修改相应文件,使全国统一规范,避免地方各自为政,各行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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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职称评定不再强制要求考外语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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