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农村新报) 记者刘卫报道:截止6月底,全省3万多名公职人员拖欠信用社贷款或为他人担保贷款本息达6.12亿元。8月12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对逾期不还者将停职、停薪、停岗,对违规违纪和拒不归还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据了解,这些拖欠者中,公职人员本人贷款最大一笔是110万元,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最大一笔是210万元,拖欠时间最长达18年。拖欠者主要集中在基层党政部门、金融、工商、财税、司法等系统,分布区域主要集中在黄冈、荆州、恩施、孝感等4个市州,占全省拖欠贷款总额的64.4%。
省银监局要求各地在8月20日前,要完成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的逐笔核对工作,8月25日前,要将清理核实结果上报到各级清收领导小组,8月30日前,各地信用社要将催收通知单送达到拖欠贷款的公职人员手中,并督促其及时还贷。凡在规定期限内未还清贷款的公职人员,实行“三停”、“五不”政策,即停职、停薪、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要进行诫免谈话;对通过多种措施,仍然恶意拖欠不还的公职人员,纪检监察部门要给予纪律处分,信用社要依法提请司法机关实行强制收贷。对行为恶劣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