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市民意见的公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公告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修改,提出《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公开征求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04年8月9日至8月15日。
二、征求意见稿在8月7日的《北京日报》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网站(www.bjrd.gov.cn)、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和千龙网(www.qianlong.com)上全文公布。
三、市民可以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充分发表意见。征求意见的重点是法规的内容是否符合北京市的实际,是否可行。
四、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意见征集组,设热线电话、征集意见电子信箱和网上留言板,市民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件和网上留言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发表意见。
热线电话接入号:65291919 83559908
开通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征集意见电子信箱:zjyj@bjrd.gov.cn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4年8月6日(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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