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5日讯(记者 张刚 刘海鹏)市民隋先生在工商银行存的是美元,但在取钱时利息的零头却被银行按当时汇率折换成了人民币。银行方面表示,总行规定,外币储蓄不收也不支付美元的辅币(即面值为一美元以下的货币)。
槐荫区的隋先生在工商银行纬十二路储蓄所存了1000美元,存款到期后,12日他去进行结算时,拿到了一元面值以上的本金和利息,但利息中80美分的零钱,却被折换成了人民币。隋先生对此不解,但银行工作人员的答复是,银行没有美元的辅币,辅币都要按当天的汇率折换成人民币支付给储户。
隋先生对此提出不同意见: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不足的20美分他可以按当时汇率折换成人民币补齐,银行应给他一美元,但工作人员表示不行;隋先生又提出自己有美分辅币,可以补齐20美分,让银行给他一美元,但工作人员表示这样也不行。隋先生就此提出质疑,存的是美元,利息的零头变成了人民币合理吗?
记者就此采访了工商银行纬十二路储蓄所,负责此次业务的殷小姐解释说,按照总行规定,外币储蓄既不能收辅币,也不能支付辅币,隋先生提出的几项要求都超出了她的工作权限,她无法满足。殷小姐还表示,当时她也向领导和支行有关部门进行了请示,答复是不行。工商银行“95588”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总行规定,各储蓄所确实不能收外币的辅币,也不能支付辅币。
济南市外汇管理局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工行、建行等都采取这一做法。据他们了解,这些都是由这些银行的总行规定的。济南市外汇管理局一工作人员表示,这些规定并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