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酝酿数月之后,常州新北区13日正式出台了《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养暂行办法》,这是在省内率先用“组合拳”破解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难题。
《暂行办法》将新北区各镇(街道),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人均耕地在0.1亩(含0.1亩)以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确定为失地农民。被纳入基本生活保养范围的保养人员,以2003年6月30日前在册的农业人口为依据,包括200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
保养办法为,对保养对象实行生活补助分配和就业辅助安置及最低生活保障相结合的办法。另外,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人员(老年农民)实行基本生活补助。具体保养标准为,生活补助分配:保养对象的生活补助分配标准为不低于亩均950元/年。老年农民生活补助标准:失地老年农民享受政府补助,标准为100元/月·人。劳动力就业辅助安置:政府负责为劳动力年龄段的失地农民提供相关培训和推介就业机会,并按人均300元的标准列入年度预算,专门用于因失地而失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补助。同时,提高失地农民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了解,新北区将从本月起具体实施《暂行办法》,到年底,全区失地农民都可领到相应补助。 王忠良 姜玉涛 任松筠 (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