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被通报青山绿水不容践踏
本报讯在我市对重污染企业大规模实行关、停、并、转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企业和单位顶风逆行,在建设新项目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近日,市环保部门对一批建设项目违法案件进行通报。
沁阳市振兴铁厂违法建设案。该企业位于沁阳市西万镇邘邰村西,2004年投资170万元建设1座60立方米炼铁高炉,2004年5月正式投产。该项目属国家禁止建设类项目,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污染严重,未经环评审批,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孟州市电力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电石项目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案。该公司于2002年经环评审批投资2538万元建设年产4万吨电石项目,该项目于2003年11月建成投产,至今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温县东方碳素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碳素制品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案。该公司经环评审批总投资2275万元建设年产3万吨预焙阳极生产线,该项目于2003年8月建成投产,主要环保设施焙烧炉电捕集器至今未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市光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铁合金违法建设案。该项目位于博爱县柏山镇工业园区,2004年开工建设年产3.5万吨铁合金。该项目属于今年国家重点清理整顿的行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武陟县詹店镇陈庄村小炼铁厂违法建设案。陈庄村富华、富强炼铁厂分别投资100多万元,于2003年下半年分别建设1座13立方米高炉和1座20立方米高炉,两个小炼铁项目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且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污染严重。该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修武县方正砖厂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案。该厂于2003年经环评审批投资431万元建设年产25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于2004年1月建成投产,至今未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确有关规定。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制药厂GMP技术改造项目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案。该项目总投资2946万元,建设内容为对原化学制药厂实施易地搬迁,并进行GMP技术改造。该项目于2003年下半年建成投产,但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