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万全
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出台了很多反腐新办法。比如:廉政账户、退赃账号,妻子监督丈夫、孩子监督父母,廉政短信、反腐扑克,廉政访谈、电视述廉,等等,可谓“新招”迭出。
这些办法的实际效果如何呢?从表面上看,是“进一步加大了反腐力度”,但实际上腐败现象有日益严重的趋势——级别越来越高、金额越来越大、串案窝案越来越多!除了极个别的招数取得一些效果外,绝大部分反腐新招都事与愿违,被人们称做是“反腐馊主意”。(2004年08月14日央视论坛)
先说闹了一阵子的廉政账户、退赃账号。有的地方明确规定,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并如数退赃者,无论职级高低、问题大小、其问题将来是否暴露,一律不给予任何处分,一切待遇不变。应该说,这个想法的出发点是好的,客观上有助于把一些脏款收归国库。但是,从实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出现了制度与法律打架的现象。因为受贿几万、十几万、几千万,触犯了刑法,要受到法律制裁,如果退出来就一切都免了。这等于给了贪官们一把心理上的保险锁,当快查到他头上时,他就赶快把赃款吐出来,既使查出也不伤毫毛。如果要给他定罪,他就可以反诉,为什么要给我定罪呢?这客观上成了腐败分子的一把保护伞。
再说妻子监督丈夫、孩子监督父母。这无疑是一个离间计,而且也与现实情况不符。当今,腐败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家族式腐败,老婆、孩子同时参与其中。从慕马大案就可以看出,慕绥新在前面弄权,老婆在后面帮着点钱,谁监督谁?民间有一句俗语,夫妻本是同林鸟。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实际上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除非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妻子怎么可能出卖丈夫?再说孩子,小学生甚至说初中生,他们评价社会的能力还处于比较幼稚的阶段,莫说父母真做出贪污腐败的事情,也不会让他们知道,就是不避他们,腐败作为官场上最复杂的暗箱操作,让一个很幼稚的孩子监督,他做得到吗?
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要求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分析反腐败斗争的特点规律,有针对性地加大标本兼治的力度,扎扎实实地创新,而不是搞点花活儿,出些小点子、小花样、小把戏,以此吸引媒体和公众的眼球。如果不从制度上建立防范、监管、惩处机制,使官员欲腐而不能,那么即使举措不断出新,也只能是隔靴搔痒、隔山打炮。
我们不必怀疑制定这些“新招”者的初衷。但是,当一个党员干部置党的基本原则和强制性纪律于不顾,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时,我们能寄希望于毫无威慑力的“新招”来反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