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从去年8月1日开始试行的《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以下简称《规范》),至今已实施一年。记者昨日获悉,实施该《规范》的60个单位一年内共接到各类投诉7110宗,属公共服务行为的投诉为736宗,其中29宗被确定为“有效投诉”,仅占3.94%。
据广州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上报的29宗“有效投诉”中,多数属公务员不作为行为,或不按本单位公布的规范办事,涉及投诉的29名公务员均做了相应处理,有的被批评警告,有的被调离岗位。
目前,群众对公务员在公共服务行为中的言行举止、穿着打扮等“小节”,尚没有苛刻要求,比较在意的仍是办事的规范性和高效率。在《规范》的指引下,信访群众在对公务员行为进行投诉时,更加“有的放矢”、“有理有据”,甚至可以一板一眼地说出公务员“应该履行的行为”和“禁止的行为”。
数据还显示,60个单位中,受理宗数最多的是白云区和广州市公安局,分别是5821宗和844宗,属公共服务行为投诉的宗数分别为20宗和637宗,而有效投诉分别为2宗和21宗。市人事局负责人表示,这个数字的大小并不能说明一个单位的好坏,首先,有的单位可能并未将受理情况全部上报,其次,每个单位面对公众的程度、管理的范围也不一样。关键是投诉是否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典型个案:上班不接咨询电话?离岗!
在办公室上班,却不接听咨询电话,白云区某机关的服务人员因此被“有效投诉”,按照行为规范的规定,该公务员马上被换岗。
据了解,公务员行为规范中明确规定,公务员在上班时间接受市民咨询,各单位也应对外公布服务电话。但就在行为规范公布实施数月后,一市民向白云区人事局反映,他多次在上班时间拨打某机关的服务热线,却一直无人接听。区人事局闻讯后,立即进行核实,发现该热线果然是只响不接,而且连续几日均是如此。区人事局立即与该机关的一把手联系,要求调查处理。在亲自拨打并确认热线无人接听后,该机关的负责人直奔热线室。“为什么不接电话?!”看到热线室有人,负责人严词质问。负责接咨询热线的李姓公务员竟答:“忙”。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很快,该李姓公务员被调离岗位。
存在问题:有效投诉如何认定难把握
从试行一年的情况来看,市人事局初步总结认为,目前尚有三大问题急需讨论并解决。
首先,对于有效投诉的认定,有的单位反映比较难以把握,希望能细化认定标准。而《规范》关于“五个工作日内处理投诉”的要求,对一些复杂的投诉来说,有些苛刻,希望能够“视情况适当延长处理时限”。
其次,服务态度和服务用语等方面的投诉,取证难度较大。一方面,没有足够经费购置录音电话;另外,旁人作证往往带有倾向性和感情色彩。如果被投诉的公务员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被认定为有效投诉。有单位建议,是否可采取谁主张谁举证或双方共同举证的原则。
第三,有的单位反映,机构改革后编制人员减少,公务员工作满负荷甚至是超负荷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反映各种大会小会不断,使公务员真正用于工作的时间很少;有的是对外公共服务职能多、涉及的管理层面广且复杂,涉及同级政府其他部门特别是涉及上级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非本单位所能控制。这些都使办事的准确时限难以确定。
公务员心声:“我的任务是让市民最快办好事”
今年3月1日,周毅成为天河区环保局第一位“首问”责任人。半年过去了,这位耐心的大男孩已经接待了4000多名前来办事的市民。他说:“我的任务就是化繁为简,让市民最快办好事。”“环保局的事多,办事程序比较复杂,作为‘首问’负责人,我必须了解市民的来意,告诉他们找哪个部门,在几楼,填写哪些表格。”周毅认为,作为“首问”,一定要有耐心,有些简单的政策他每天都要说上十几次。
周毅说,《规范》的出台,对提升环保局的公共服务质量有很大帮助。其中,首问责任制就是规范的明确要求。而有了他这样一个向导,环保局与市民对接更加顺畅,效率更高。“虽然没有做过系统调查,但从来办事的人的表情来看,对我们的服务还是很满意的。而且,你的微笑多一些,群众对环保执法的不理解和抵抗情绪就会少一些。”周毅补充道。
借行为规范塑“公务员文化”
作为一种探索,《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显然不是万能的,更不是一劳永逸的。一年的试行是否能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呢?在具体实施中,《规范》还有哪些障碍需要清除呢?日前,广州市人事局局长江云接受了记者的独家专访。
自己做裁判要管好自己
《规范》是由广州市人事局组织制定并实施的,但执行的却是每一个政府部门,自己人做裁判员,会不会为了“护短”而放纵违规行为呢?
江云说:“我相信应该不会有,因为管好自己的人,是一个单位领导的责任,而管得好不好,直接与领导干部的考核挂钩,谁都不会希望自己做得差。”江云强调,“自己做裁判”并不代表没有监督,实际上,群众投诉的渠道很多,可以直接向当事人所在单位投诉,也可向人事局投诉,还可通过信访。
改革重点仍在提高办事效率
江云告诉记者,目前群众对公务员的投诉仍集中在不作为或不按规定办事上,因此,近期内广州改革的重点仍将是提高公务员的办事效率,这是基础性的。
目前“全市49个市直行政机关,都依照《规范》的要求形成了本单位的行为规范和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办事指南制度、限时办事制等配套制度。”江云认为,这可以说是《规范》的一大成效,市民可以在广州人事信息网设立的《规范》专栏中,查询到各单位的监督电话、督察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等。在不久的将来,这些配套制度还将上升到市级层面。
群众到政府办事也成“享受”
当然,对公务员的要求不能只满足于办事效率。江云认为,等到办事效率提上来了,群众必然还会对服务态度、服务用语等提出更高要求。所以,《规范》只是起步,以后还要塑造一种“公务员文化”,希望能使群众到政府办事也是一种“享受”。
公务员不得有9种行为
一、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二、不按照所在政府工作部门公开办事事项的条件、程序、时限等为群众提供服务;
三、不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接待来访群众,接听咨询电话;
四、不一次性将群众咨询事项中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有关办理程序、方法及相关手续等告知咨询人;
五、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规范的工作用语及工作礼仪执行公务;
六、不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且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前提下,不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七、不在规定期限内调查核实并书面答复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投诉的当事人;
八、揽权诿责,以情代法,徇私枉法;
九、其他与公务员身份不相称的行为或表现。(编辑:唐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