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被“揩油”男友大打出手 两伙人展开群殴导致1死多伤 打人者被判刑8~15年
女友在舞池中被人摸了一下后腰,男友为教训“咸猪手”,大打出手,致使两伙人武力相向,最终两败俱伤。但因在斗殴中将人打死,“英雄救美”不成,反要捱过8至15年牢狱生活。日前,佛山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
2003年1月12日晚22时许,在佛山务工的湖北人陈辉民、王伟、亢建明、熊英等人到佛山市顺德区某娱乐城的海棠房娱乐。入夜,王伟与女友小灵(化名)等人出包房到舞厅跳舞。当时,在该娱乐城剑兰房消费的客人杨某等也在跳舞。借着舞池内的黑暗,杨某用手摸了一下小灵的后腰。小灵不理告知男友。王伟怒火中烧,上前一把将杨某推开,二人遂扭打起来。杨某的朋友黎某、关某、张某和屈某(关、张、屈3人另案处理)也上前殴打王伟。而与王伟同来的陈辉民等人得知小灵被调戏、王伟护驾反挨打后,也冲入舞厅加入战团。
很快,双方打红了眼,陈辉民抡起啤酒瓶猛击杨的头部,与王伟合力将杨某打伤在地。黎某又执起酒瓶还击陈辉民,被陈夺过,持敲破的啤酒瓶朝黎身上乱插,并对其拳打脚踢,王伟等人也参与殴打,致其受伤倒地。斗殴的结果是两败俱伤:经法医鉴定,黎某被利物刺伤右胸死亡,张某、杨某被打成轻伤,屈某、关某则被打成轻微伤;陈辉民、王伟也受轻微伤。
今年2月,顺德法院对这桩斗殴案作出判决,判定陈辉民、王伟、亢建明、熊英4人故意殴打他人致1死4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8年。陈辉民、亢建明、熊英不服,提出上诉。日前,佛山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了3人的上诉。 (记者 黄珊)(来源: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