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葛彪实习生牛青翠)记者昨天从省工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省政府批转,该局《关于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开始实施,《实施意见》放宽了注册资本限制、企业经营范围和冠用省名条件,民营企业的审批手续和年检手续得到简化。
注册资本放宽
《实施意见》规定,为了鼓励科技型私营企业发展,申请设立从事科研、咨询、服务及开发的科技型私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最低10万元降至3万元。
经营范围放宽
对于企业经营领域和经营范围,《实施意见》规定: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限制进入的行业和领域,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允许进入,凡是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能够进入的领域,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都允许进入。
审批环节简化
新政策规定的私营企业的登记程序和审批环节也大大简化。申请设立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审核程序,由过去的受理、审查、核准3个环节,简化为“一审一核”两个环节。同时,自然人申请设立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文件、证件外,不再提交其他文件、证件。
冠用省名放宽
《实施意见》也降低了私营企业冠用“河北”名称的注册资本条件。对于私营企业申请冠用“河北”名称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00万元降低为100万元,其中在农村开办的降低为50万元;科技型、服务型、出口型企业降低为50万元,其中在农村开办的降低为30万元。
新出台的政策对市场准入制度的改革还包括:改革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制度,下放登记注册管辖权;改革日常监管方式,引导私营企业自觉守法;改革收费办法,减免有关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