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市民政局局长王甫。
问: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我市殡葬改革尽管有了较快发展,但是与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年是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殡葬改革五年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各县市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五年目标的最后一年,目标任务的核心就是火化率必须达到100%。而我市目前的火化率与目标任务还有相当距离,任务十分艰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同时,殡葬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如不少地方存在的火葬后再大操大办、骨灰装入棺木二次土葬等问题,使得殡葬改革不仅没有减少丧事开支,反而增加了经济负担,还有偷埋乱葬、封坟立碑等,这些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为确保100%的火化率目标任务完成,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机制,健全组织,强化领导,规范管理,使这项造福子孙、造福社会的重要工作得到落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可以说《意见》的出台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进一步搞好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必将促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殡葬改革的着力点在哪儿?
答:一是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意见》提出“对年终完不成殡葬改革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县市区、各乡镇要将工作完成情况同年终考核紧密结合,火化率目标达不到的要逐级追究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各县市区、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机构,实实在在落实人员、经费,保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殡葬改革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农村,因此设立农村殡改信息员工作十分重要,必须落实人员、落实待遇,保证殡改信息畅通。三是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和使用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公益性墓地国家规定的墓穴面积最大不能超过1平方米,可以有效制止骨灰装棺土葬问题,从而减少丧葬费用,是减负的重要措施。因此要督促建成墓地的村庄,亡故人员骨灰必须进公益性墓地安葬。四是动员全社会力量,致力丧葬习俗改革。各级政府必须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落实责任追究,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坚决刹住隆丧厚葬、大操大办、丧事中大搞封建迷信活动。
问:民政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
答: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层层贯彻落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和殡葬执法力度,确保完成火化率目标任务。三是拟在今年农历十月初一期间,再次组织开展平坟扩耕活动,提高公益性墓地入墓率。四是按照《意见》要求,积极制订非法公墓清理整顿方案,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开展经营性公墓清查工作,规范合法公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性公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五是加强对殡葬市场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人力严厉打击制售棺木、纸扎、冥币等违法用品和出租灵棚、丧事扰民等行为。
殡葬改革是一场移风易俗的社会工程,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有力武器。破除千年陋习,树立殡葬新风,需要每个社会成员共同努力。全市民政部门呼吁广大群众转变观念,摒弃陋习,用实际行动共同创造我们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