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张魁兴 网友文集
《北京娱乐信报》8月19日报道,8月17日石家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持刀劫匪劫持了两名儿童,索要2500元现金。经谈判未果,警方将劫匪击毙。但就在中枪劫匪“尸体”被拉到殡仪馆后,卸尸工却发现纸棺内传出呻吟声,劫匪并没有死。
看到这个消息,笔者感到一阵后怕,我倒不是担心“死人还魂”,我是为警方如此“粗心”可能带来的后果而担心,好在劫匪是真受伤了,假如劫匪是在“诈死”呢?那后果是什么?简直不敢想象啊。
劫匪身中两枪又从5楼摔下,鲜血流了一地,谁都以为中枪劫匪已经身亡。照常理分析,应该是必死无疑,怎么可能没死?但从报道看,认为劫匪已死,是想当然的推理,似乎没有经过警方法医的确认。按理说,判断一个人是否死亡,应该按医学标准进行检验,不能靠想当然。
报道中有一个细节引起我的注意,“按规定,卸尸人员在把尸体放入冷柜之前必须进行检查。”那么警方在把劫匪尸体运往殡仪馆前,是不是应该有进行检查的规定?警方是不是按规定进行了检查?是没有检查呢还是没有认真检查?
警方如此“粗心”,竟把一个还有生命的劫匪送到殡仪馆!如果劫匪死了,是罪有应得,是死有余辜。但是劫匪没有死亡就运到殡仪馆,是什么问题?假如卸尸人员也“粗心”,火化人员再十分痛恨劫匪,立马就把劫匪火化了,那不就是“火烧活人”吗?即使劫匪在火化炉里“喊冤”,也无济于事了。劫匪是该死,但如果劫匪活着,就应该按照程序让他接受法律的审判接受法律的制裁,任何人把活着的劫匪“弄”死,也是违法的。
这么给劫匪“说话”,似乎有同情劫匪的味道,其实不是这样的。我想说的是,劫匪犯法,就必须接受法律的惩罚。不能因为警方的“粗心”就让他“便宜”地死去,而且警方的“粗心”可能带来的后果。如果真是“诈死”呢?后果会怎样?警方能不担心吗?殡仪馆的职工能不后怕吗?
也许有人会说我是瞎操心,但愿我是瞎操心,永远也不要发生这样的事情。然而,这样的事情不是我们普通百姓所能控制的,这需要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警方尽职尽责才能做到,特别是身为警方永远不能再有这样的“粗心”了。但愿,以后这样的事情不会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