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本息,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个人贷款做生意。有的人亏了钱,无力归还贷款。但也有的人是赚了钱,也不肯归还贷款。
二是个人贷款消费。如有的人自己盖房子,便找信用社贷款。由于属于消费,钱压进去了。
三是“私贷公用”。有的镇政府发不出工资,又不能违规以政府名义向金融机构贷款,便由镇领导以个人名义从信用社贷款,然后给机关干部发工资。
四是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国家公职人员收入稳定,很多贷款人找他们担保。一旦贷款人无力还贷,担保人就得承担还贷义务。
那么,为何有人长期不归还贷款本息呢?据了解,信用社对每位贷款人、担保人,每年都会发出催款通知书,但收效并不大。这些人信用意识差,而且相互攀比,看见别人不还,自己有钱也不还。
另外,这些人在地方上有较大影响力,信用社也怕催急了遭对方报复。本来,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追债,可很多信用社压根不敢起诉。少数起诉了的,也是赢了官司赔了钱——很多判决书根本无法执行到位。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拖欠贷款中,形成时间以1996年至2000年时间段最为集中,占了全部拖欠笔数的59%。而这一段时间,正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频繁之际,农村信用社的主管部门不断变换,造成监管放松,给一些信用缺失者提供了可乘之机。(枣阳联社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