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温酷暑日益困扰人类,然而,我们的不少城市却缺乏相关的应急保障机制。有鉴于此,广东省《高温预警信号发布规定(讨论稿)》出台了,有望明年在全省施行。该规定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当本地区最高气温接近或达到38℃,教育部门应安排没有防暑降温设备的学校停课;劳动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发出停工通知。(8月18日《南方日报》)
今年广州两次刷新了广东历史最高气温记录,最高气温达39.1℃,热浪一浪高过一浪。面对突袭而来的火烧火燎高温天气,不少学校还要学生冒着酷暑到校参加期末考试,各行业仍要照常上班,室外工人照样头顶烈日,挥汗如雨,以至不少人中暑死亡。据报道,广州仅7月1、2日两天,因酷热天气诱发疾病,至少造成39人死亡。人的生命至高无上,我们必须善待之。长期以来,国人倡导人定胜天,还提出过“战高温,夺高产”的口号。其实这是一种反科学的价值观,与以人为本的宗旨是相违背的。一个严峻的事实告诉我们:高温事件凸显了高温预警机制的滞后。正如广东省气象局副局长许永锞所说,此次高温事件给我们上了深刻的一课,尽快补充完善“高温预警机制”,启动高温预警机制后的保障体系已刻不容缓。
高温酷热天气也是一种自然灾害,但我国还没有一套完善的“高温预警机制”。目前我国高温作业还是参照1960年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高温预警信号只要超过35度就悬挂,而且只有一个起指引和建议的红色信号,没有更详细的等级,更没有相应的强制性规定。而广东省出台《高温预警信号发布规定》,通过不同的等级,告诉市民高温信息,规定38℃可停课停工,使学校、企业停课停工有了法律依据。而更重要的是制定这样一个规定,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的宗旨。高温预警预报,是政府为百姓提供公共信息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善待公众高温知情权的必然要求。据悉,北欧一些国家的劳动法规都有放“热假”的相关规定,但我国在这方面并没有明文规定,一些城市偶尔试过高温停产,也都是临时决定。如果广东省出台的《高温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有“热假”的规定,那将开了全国的先河。
怎样保护高温天气下的公民健康,是今后政府肩负职责的重要内容。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有了《高温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并不等于这这项工作就做好了,政府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除了发布高温预警,还要坚持发布“中暑指数”,实施“高温救助”,监督学校和企业是不是执行了《高温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等等,从而实现对劳动者最大限度的保护。当环境温度超过警戒线时,政府就有责任启动高温公共应急机制。社会各界也应该行动起来,与政府相关对策相辅相成,形成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从而将酷暑带来的灾难防范于发生之前,或者将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防止高温天气造成更多的社会问题。
《高温预警信号发布规定(讨论稿)》已经出台,但我们期待的是《高温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的早日实施,为酷暑下的人们提供更多的人文关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稿源:红网)(作者:洪巧俊)(编辑: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