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攻关战已拉开,到2006年底,全国所有的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要基本清理解决。截止今年6月底,佛山市累计拖欠的工程款有10.4亿多元,佛山市已提出分期清理的目标,今年累计完成40%,明年累计完成75%,到2006年底前基本完成全部清欠。这是记者从昨天(8月23日)举行的有关电视电话会中获悉的。
昨天下午,全国、全省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相继召开,总结、交流了前阶段的清欠工作,对全国、全省下一步开展清欠工作进行了部署。随后佛山市也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全国和省的会议精神,提出佛山市开展清欠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市长梁绍棠、副市长杨晓光参加了昨天的电视电话会议。
据了解,佛山市去年根据中央要求,已明确提出要在2006年底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总体目标,并对目标进行了分解,即2004年底前完成累计拖欠工程款的40%,2005年底前完成累计拖欠工程款的75%,2006年底前基本完成清欠任务。今年初佛山市还成立了由建设、房产、劳动保障、财政、发展计划、水利、公用事业管理和人民银行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佛山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五区则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通过调查统计,截止到今年6月底,佛山市建筑领域累计拖欠工程款10.4亿多元,其中财政投资项目拖欠3.8亿多元,房地产项目拖欠4.3亿多元,其他项目拖欠2.3亿多元。佛山市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4399万多元,占拖欠农民工工资总数98.96%,其中禅城区基本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今年未发现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在佛山市举行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杨晓光对佛山市下一步开展清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认识拖欠工程款现象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会加剧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各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确保佛山市提出的清欠目标和任务实现。
二是各级政府要做好表率作用,切实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各级政府要结合自身财力,将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有计划偿还拖欠的工程款。
三是解决房地产开发等社会工程项目的拖欠要以市场和法律手段为主。对恶意拖欠、拒不签订还款计划或不按计划还款的项目,除了通过法律手段给予处罚外,要将企业及其法人纳入不良行为记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
四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的发生。计划主管部门要严格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不足的不批准立项。(编辑:文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