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薇实习生张晨)小费到底该不该收,目前中国国情是否适合推出“小费制”,记者采访了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旅游系姚延波教授。姚教授认为,小费制的根源在于导游的激励机制是怎样的。实行小费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制约私拿回扣现象,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但不能起到完全制约的作用。
姚教授说:“对导游的管理在世界上来说都是个难题,因为被管理者游离在管理者视线之外。大体来说,世界各国对导游的管理分为宽松型和严格型两种。像德国就属于宽松型,不需任何考试就可当导游;而中国、埃及等一些国家则属于严格型,国家对导游的资格和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在国外,导游是自由职业者,小费是其基本的生活来源,而国内大部分导游是旅行社的员工,有一定的基本工资收入。所以在国外导游收取小费是文化,也是规定。而在广东兴起的这一小费潮也是在探索阶段。不能说小费制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归根结底这是国家、旅行社对导游的激励机制问题。每个城市、每个旅行社都可能对导游有不同的激励机制。现在我国也出现了许多像国外一样的自由职业式的导游,他们与旅行社的关系是分散的,甚至带一个团导游要交给旅行社人头费;即使导游是旅行社的员工,旅行社为了市场竞争不得不一再压低团费,有时团费甚至低于采购成本,因此团费中包含导游服务费也就是自欺欺人了,旅行社收不到导游服务费,导游也就得不到应有的报酬,私拿回扣便成为导游的主要收入。因此,小费制可以从一定意义上让导游更好地为游客服务,而增加“明面”收入,减少购物所拿的“灰色收入”。但小费制能否被游客所接受是一个问题。很多游客认为:我交过团费,这里面就应该包括给导游的费用,而不需要我另外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