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水利部长汪恕诚9月3-5日察看广东水利期间,强调“用水权是居民基本人权”问题,他指出:必须建立节水型社会应有的合理机制,其中一个核心概念是居民的“用水权”,居民用水权是居民的基本人权,它是以生活基本用水量为定额的,超过定额的人是享受了别人没有享受的权利,应该多付费;这要靠经济杠杆如累计加价来调节;今后应该通过建立节水型社会的合理机制,达到居民和企业的自觉节水,而不是通过行政手段分配定额来强制节水。
从人权高度探索广东建立节水型社会凸显迫切性
据调查,广东水资源总量相对全国比较丰富,但由于在时间和空间上分布不均,大部分水资源无法利用,全省多年平均年降雨量1771毫米,水资源总量约210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800亿立方米、地下水51亿立方米,但枯水期半年的水资源量仅占年平均总量的25%,由于每年大量的水资源是以暴雨洪水形式出现,加上广东目前没有大型湖泊、湿地等自然优势有效滞蓄洪水,只靠调蓄库容为353亿立方米的水库蓄水,其中包括了大量不可利用的防洪库容,水资源实际可利用量仅占水资源总量的45%左右。尽管广东水网纵横、流域交织,但目前只有东江水资源开发利用较好,利用率达50%,其他流域都处在利用亟待提高的现状,尤其是缺乏大型调节水库的沿海及山区,水资源利用率仅为20%——30%.有水利专家指出,表面上看每年外省流入广东境内的客水量为2361亿立方米,但是一方面大量客水主要集中于西江走廊,西江约占七成以上,北江、韩江、东江不足三成;另一方面客水利用的地域有限,据统计目前能较大量用上客水的地方只有广州、佛山、中山、珠海和江门;再一方面随着西江上游经济社会的发展,地区耗水量增加,为了防洪供水安全,上游地区兴建了大量水库拦蓄水源,汛期时往下游大量排水,枯水期则将水拦蓄,最枯水月分入境水量仅60亿立方米,西江为51亿立方米,致使我省珠江、中山等地枯水期海水倒灌、咸潮上溯,直接影响供水安全。从上游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状况来分析,进入广东的客水在枯水期其总量存在减少的风险,对广东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供水安全带来一定的威胁。
尽快建立起具有广东特色的节水性社会
水利专家建议,首先大力推进节水减污工程。广东省的人均用水量虽居全国前列,但用水效率和效益却不高。其中有经济发达和地理气候的原因,但更多的是节水观念淡薄和节水管理不力所造成的后果。对水质性缺水和季节性缺水比较突出的广东来说,构建节水型社会是非常紧迫的。推进节水、以水定发展,合理调整产业结构,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要求,有利于节约水资源,更重要的是通过节水促进污染物的减量排放,减轻水环境治理压力。与此同时加强水污染治理力度以切实保护好水资源,水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广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水资源配置的制约因素,全省《治污保洁工程》已纳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项民心工程》,这是确保水质性缺水不再蔓延交得到适当控制,切实保护好有限的水资源的重大举措。
其次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提高流域调蓄能力。针对广东省季节性和局部性缺水严重、流域的调蓄能力跟不上供水形势的情况,在充分挖掘工程潜力,加快供水资源化工程设施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对省内以发电为主的大中型水库,切实调整功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特别是东江流域的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三大水库以及粤西、粤江沿海水库应尽早转变为以防洪、供水为主的大中型水库,并在流域内联合调度,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供水需求,抵御特估水年的缺水风险。
再次建立合理水价机制,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社会氛围。广东省水资源费及水价标准均属于全国较低水平,导致全省水资源低效利用的现状与目前的水资源紧张局面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极不协调。因此贯彻国务院关于《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36号)精神,合理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供水价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社会氛围的形成凸显迫切性。(编辑:何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