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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赠女儿告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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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9月10日13:42 来源: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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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9月8日,启东法院审理一起因一房作二次赠与所引发的房屋确权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黄老太将公证赠与的房屋交付给原告其女儿,并驳回了第三人黄老太儿子的诉讼请求。启东市汇龙镇某村村民黄老太,生有一子(聋哑)一女,并添置了二处房屋。1975年黄老太的老伴万某病故,平时便与儿子一起生活。2003年6月18日,黄老太到启东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房屋赠与书》,将某新村的房屋无偿赠给女儿。女儿考虑该房自己暂不用,故未将该房占用,让母亲出租给他人,房租金由母收取。事后黄老太另一处房屋拆迁,所得补偿3万余元给了其孙女。今年5月19日,82岁的黄老太再次到公证处立下了遗嘱:其百年后,后事由儿子料理,坐落于市内某新村房屋属于其所有部分及所继承丈夫遗产部分待其百年后由儿子继承。女儿得悉后,便与母亲交涉,黄老太以该房屋尚未办理过户手续,该赠与未生效而反悔。为此,女儿将母亲告上法庭,要求母亲交付房屋。黄老太儿子以母亲赠与房屋侵害了其利益,以第三人身份参加了诉讼,并要求确认母亲赠与房屋行为无效。(管成祥章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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