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近期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认真贯彻《2004年东莞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加强整治和监管水产品,从源头上严格监控养殖水产品所使用的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渔业投入品。保障广大群众食用水产品的安全。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下一步将从几个方面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首先是积极推行认证制度。切实加强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工作,积极推行GAP(良好养殖规范)、HACCP体系认证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发展方向,加快认证进程,扩大认证覆盖面。积极推动水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质量认证,逐步将认证范围推向水产养殖企业。其次建立检测制度。由市渔业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强化抽检监督检查制度,确保上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在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经销水产品的超级市场,推广速测技术,逐步建立水产品自检制度。产品自检合格后方可销售。其三逐步实施产品承诺和追溯制度。在实行水产品品牌化经营和包装标识上市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并积极推行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先从大中型水产企业试点,通过合同承诺的形式,对购销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做出约定,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水产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逐步推行不合格水产品召回制度和追溯制度。其四推行信息披露制度。水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必需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水产品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编辑: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