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加薪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因为公务员加薪会“牵一发而动一百”。最近,传说北京市正在准备实施一个公务员加薪的“3581”阳光工程,即科员至局级公务员分别可以拿到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月薪。这一消息虽然还没有得到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证实,但北京市已开始对公务员工资、奖金进行规范却是事实。因为中央各部委的绝大多数公务员都在北京,无疑,北京市
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改革将牵一发而动全身,对全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产生重大影响。为此,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
公务员加薪要看“四大背景”
记者(以下简称记):每一次公务员加薪都会在社会引起一些反响,您认为应该如何看待公务员加薪的问题?
郑功成(以下简称郑):在讨论公务员工资问题的时候,必须先看这个问题的时代背景并且应当在大的背景下来加以分析。
首先,就是劳动者的收入也包括公务员的工资,在整个GDP所占的份额是多少。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 GDP的增长很快,但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公务员的收入在GDP中的比重却是下降的,是递减的。因此,我是主张在整个GDP的财富分配中提高劳动工资这一块的,否则,经济虽然持续高速增长,改善民生的步伐却可能放慢。这是一个大的背景。在这个大背景下,包括公务员也包括其他普通的劳动者,其工资报酬均应适当提高。
第二个大的背景,就是我们需要一支什么样的公务员队伍。要跻身世界先进国家行列,应该走精英治国的道路,不仅要保证社会精英能进入到政府里去,而且应当提供较好的物质待遇以保持对精英人士的吸引力。但目前公务员的待遇显然还尚未达到这样的吸引力。
第三个大的背景,是我们国家的公务员的工资现状。我觉得这不好评估。一方面是要搞清楚有多少人属于真正的公务员,有多少人在吃财政饭?另一方面是公务员的名义收入与实际收入的差别到底有多大?现在来看这个队伍很庞大,大约有4000万,但真正在政府中任职的工作人员实际上只有800万。从整个机关事业单位吃财政饭的这支队伍所消耗的财政资源来看,我国在世界上是相当高的。就是说,我们国家吃财政饭的总额在GDP的比率是偏高的。但是,平均下来它又只有中等甚至中等以下的水平。所以,从总体上讲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是必要的。当然,同时也应该精兵简政,真正保证精英治国。比方说一个区长很称职、很优秀,给他五千、八千元工资,在北京并不能说是一个很高的数字。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公务员的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收入是有很大出入的,或者说制度内的收入与制度外的收入是有很大出入的。一个处长、局长如果只靠政府工资单上发的那部分工资是很难保证其体面地生活的,有的公务员甚至无法解决一般的民生问题。所以,依靠制度外收入甚至靠贪污腐败等手段来弥补,便成了社会常态。因此,如果在增加名义工资的同时真正规范公务员的实际收入来源,那就意味着并不一定增加国家财政负担,而是让公务员的工资收入逐渐规范化,而这显然是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所必须的。
第四个大的背景,是公务员的工资跟其他行业和系统的工资应当适当挂钩。目前北京市以至全国的公务员的工资都是处于中等状态。这个中等状态表明它有往上涨的空间,但是,要注意与其他行业人员的差距不要太大。事实上,现在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的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差距过大已造成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在公务员的加薪过程中要注意两者的协调。
我前边所讲的四点,就是要客观地看待公务员加薪的问题。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因为队伍庞大消耗国家财力的总额也很大,现在是要精兵简政,提高管理效率与提高薪酬水平应该是并重或相结合,相互推动。应该是用这样一条思路来考虑加薪的问题。
如果我们的加薪能换来管理效率的提升、人员的精简,能带来精兵简政、提高效能,能实现精英治政,这个加薪就是合理的。比如说建国初期几个人就管一个乡,现在到了几十甚至上百个人,我们能不能削减三分之一、二分之一的人员呢?如果削减二分之一,就等于同样的财政支出可以让公务员的工资翻上一倍,原来的财政负担并没有加重。所以,我一再强调公务员的加薪一定要与效能的提高和人员的精简及精英化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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