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9月10日电(陈晓虎、吴宏林)宁夏首例感染艾滋病病毒的罪犯胡国华日前被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这是宁夏首次用注射方法对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执行死刑,也是宁夏首次由法警自行执行死刑。
2004年2月10日,隆德县桃园乡白玉村小学教师田振业到石嘴山市隆湖公安分局报案,称其弟田振甲于1月21日下午出走后,失踪多日。经公安机关侦查,今年37岁的田振甲,失踪前一直与罪犯范淑娥谈恋爱,并于2001年5月1日定婚。田振甲发现范淑娥与名叫胡国华的男人睡在一起,遂将胡国华用刀捅伤,田振甲因此被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后田振甲与胡国华、范淑娥的矛盾加剧,胡、范二人多次密谋加害田振甲。
2004年1月21日20时许,范淑娥借陪田振甲在一啤酒屋喝酒之机,用啤酒和工业酒精将田振甲灌醉,然后将田振甲拉到大武口星海湖中间的一个土堆后。这时,胡国华携菜刀、酒精、草酸也尾随而至。随后,胡国华将汽油泼在田振甲身上后点燃,40多分钟后,见田振甲还不死,胡国华又用刀在田的胳膊、头颈部连砍多刀。看到田振甲不动了,胡国华和范淑娥抱了些芦苇放在田振甲的身上点燃,还将草酸泼在田的脸上,后二人将田振甲掩埋后逃离现场。
经公开审理,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胡国华、范淑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46728元。鉴于胡国华是一个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范淑娥又与胡国华有过性行为,法院决定,对两名罪犯实施注射药物的方法执行死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