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9月10日电记者安洋报道:针对山西省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运行中医疗基金沉淀较多,住院医药费用支出太少,没有体现互助共济、大病统筹为主的问题,山西省政府、省卫生厅今起决定在保证基金适度结余的基础上,考虑对试点方案进行调整,力争明年使全省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20%,覆盖人口达到400万,以后每年扩大10%的覆盖面,到2010年实现基本覆盖。
据了解,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在山西省启动运行近一年,15个试点县共有237.9万人参加了这种合作医疗形式。截止到目前,已有130万人受益。这次试点方案主要进行调整六方面内容:
一是降低起付线。目前起付金额太高,减少了农民受益面,形成基金沉淀。应适当调低不同医疗机构的起付线,降低报销门槛,解除农民小病拖、大病扛的畏惧就医心理,引导农民理性选择就医方向。
二是提高封顶线。目前山西省15个县的封顶线普遍较低,解决不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各地要适当提高报销的封顶线,原则上封顶线应不低于1万元。
三是调整设置比例。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考虑个人账户原则上定为10元左右。另外将设立1.5—2元的健康保健基金和1.5—2元的风险基金,既能让所有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得到一定的体检和健康保健服务,又可确保资金安全,规避风险。
四是增加大病患者的报销份额。适当调整不同层次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一些试点县报销比例方案设计不尽科学,有的方案缺乏对病人流向的合理引导,导致县以上医院住院费用补偿过多,削弱了县乡医疗机构业务发展。有的方案缺乏对大病的倾斜,未能体现大病统筹的原则。因此调整后的报销比例将采取逐级递减、费用递增的方法,在县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较大,住院费用高的报销比例增大,增加大病患者的报销份额。
五是简化报销程序。各县要简化报账程序,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就诊,可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并垫付规定费用,再由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到县经办机构核销,如有大处方、滥检查费用可拒付。继续实行先付后补的,要完善经办机构管理,缩短报销时限,使农民可随时兑付。
六是扩大覆盖面和试点范围。山西现有试点县中,有6个县农民覆盖率低于80%,可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使更多农民受益。省政府决定选择原本中央资金不予资助的21个区中的3-5个区进行自费改革,实行农民自筹不低于15元、省级补助6元、市区两级不低于15元的筹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