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延安讯(记者 楚河 舒阳)志丹县农妇王荣霞和丈夫多次催办县法院执行案件判决未果,9月7日二人再次来到县法院,与法院院长文小平发生了言语冲突,结果王荣霞被司法拘留15天,理由是“妨害人民法院诉讼活动”。王荣霞的丈夫王应军认为妻子是催办案件,不该被拘留。
催办案件发生言语冲突
1992年,志丹县保安镇农民王应军取得宅基地一处,后在建盖中屡次被邻居阻挠,王应军在1998年及2003年先后两次向县法院提起诉讼,志丹县法院两次均判王应军胜诉。对两次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于是,王应军就拿着法院判决书和县土地局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开始修建窑洞,但仍被邻居阻挡。王应军夫妇先后多次找到县法院申请执行,但都没有结果。
王应军说,今年9月5日,他找到县法院院长文小平,催促尽早执行判决,制止邻居阻挡他修建窑洞的行为。当日,县法院与县政法委、土地局等部门来到王应军的宅基地。“他们不但不执行判决,反而重新划分宅基地的四至界线”,王应军认为法院不仅没有帮助他排除妨碍,反而侵犯了他的利益。
9月7日早,王应军和妻子王荣霞再次来到县法院投诉,并与法院院长文小平发生言语冲突。王应军称,当时院长骂“要你妈的×”,随后,双方又对骂了起来。过了几分钟,王应军夫妇就被法警铐了起来。两小时后,王荣霞被法院送到了安塞县看守所(志丹县看守所无女监)。下午,王应军赶到安塞县看守所,拿到了县法院的拘留决定书,其妻王荣霞被司法拘留15天(从9月7日至22日),其理由是“妨害人民法院诉讼活动”。
法院院长称农妇无理取闹
王应军有一肚子委屈,但志丹县法院院长文小平说起这件事也是气愤不已。昨日,他告诉记者,两次诉讼法院均判决王应军胜诉,但判决内容是王应在其土地使用证规定的范围内修建。
根据县土地监察大队副队长肖少明的说法,王应军修建窑洞超出了其土地使用证规定的范围。县法院司法人员已向王应军做了解释,超出部分属于违法建筑,邻居阻挡施工,法院没有理由干预,其违法建设行为应由土地部门纠正。王应军夫妇对此解释不满,并辱骂了司法人员和县土地监察大队工作人员。
9月7日,王应军夫妇再次到法院申请执行,并提出要回材料(即邻居阻挡建设的录像资料)。“她(王荣霞)的目的不是要材料,而是想要她的无理要求得到法院支持。她在办公室不停地吵闹,我就说了句‘你不要麻糜不分(意即是非不分)’,她就认为我骂了她,于是开始破口大骂,还把我桌子上的东西都推到地上。”文小平指着一座摔断了腿的工艺品气愤地说。文小平承认,他确实拍了桌子。
无奈之下,文小平打电话叫来法警,把王应军夫妇铐了出去,谈话做工作。王应军“承认了错误”,不再闹了;而王荣霞则依然大骂不止,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于是,法院作出决定对王荣霞处以司法拘留。目前,王荣霞仍被关押在安塞县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