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9月21日,家住花园路的黄女士路经林大汽配市场时,被市场饲养的一条狼狗咬伤,虽然事情过去了6天,黄女士腿上被咬的伤口也逐渐愈合,但当时情境让黄女士后怕不已。昨天,记者在医院见到挂水消炎的黄女士,她告诉记者,大狼狗的血盆大口常在梦里出现,惊醒后浑身是汗,而因为自己的腿伤,女儿现在无法去幼儿园。
黄女士回忆说,9月21日傍晚5点20分,她骑着电动自行车赶去单位值总夜班,路经新庄村林大汽配市场北区公路时,市场内突然冲出一条没有任何绳索的黑色大狼狗,狼狗冲到她身边,对着其右大腿就是一口,咬完后,狼狗跑进市场内不见了踪影。黄女士立即下车查看,发现裤子被狗咬了个洞,通过触摸感觉大腿已经被狗咬伤,于是她推车找到市场门卫,一个矮矮胖胖的中年男子正在屋内值班,听说狗咬人后,立即出来查看,正在这时,黑色狼狗又从市场里冲了出来,再一次扑咬她的左小腿,她连人带车被狗扑倒在地上,狗咬完后仍在一旁咆哮。
她见左腿鲜血淋淋,门卫又不敢帮忙拉狗,她吓得大哭起来,而后瞅准机会,从地上爬起来冲进门卫房,将门锁起来。这时,门卫骑了一辆自行车,嘴里喊着“狗跑了,狗跑了!”然后就消失在夜色中。
这时,黑色狼狗在门卫房外面一边吼叫,一边猛扑木门和玻璃窗户,在屋内已经镇静下来的黄女士边打电话报警,边看外面的形势。这时,外面来了四五个人,胖门卫也在其中,拿着绳子准备套狼狗。而工人又屡套不中,她怕狗再次咬她,坚决要等警察来救她。而一个工人在抓狗的过程中,手也被狗咬伤了,她更不敢贸然开门出来。
不多久,玄武特巡警丛闻天就赶到现场找到了她,并扶着她坐上警车去医院救治,那个被狗咬伤的员工则和她坐在一排。黄女士说,她特别感谢丛警官,为了她腿上的伤口,丛警官一直忙到10点半,整整3个半小时。黄女士称,看完病后,她仍然要到单位值夜班,因为害怕,加上药物作用,整晚发烧,手脚发抖,内心害怕,一闭眼就联想到狼狗的血盆大口。
说完,黄女士挽起其左裤腿,让记者看腿伤,记者按4个狗齿印的分布情况,分析得出狼狗一口就包住了其小腿。
黄女士告诉记者,事后,派出所进行了调解,林大汽配赔了她4000元,但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她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谁知到林大汽配市场取电动自行车时,发现里面竟然还有只大狼狗。她说,由于她不知道恶狗如何处理的,因此不敢再骑电动自行车从林大汽配市场门口经过,只好改坐公交车。她说,老公被单位派到国外学习,接送女儿的重担都在她身上,现在自己班都上不了,小孩自然只好待在家里。
市公安局治安处一民警告诉记者,2004年5月12日发布实施的《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中有相关规定,连伤两人的狼狗,饲养单位应该立即进行捕杀。他说,单位饲养诸如狼狗一类的大型护卫犬,有很多条件限制,封闭的饲养环境,不能放养,黄女士在骑车过程中,被冲到马路上的狼狗咬伤,林大汽配必须负全责。警方表示,将尽快去林大汽配市场调查咬人狼狗是否合乎有关规定。记者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