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档案:
肖占武,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原局长。1995年至2002年,肖占武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其女儿肖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453.1万元、美元3.45万元,另有人民币319万余元、美元8.37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7月21日,包头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不明罪判处肖占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伴随着身份、地位的迅速变迁,肖占武完成了他财富的“原始积累”,成了个内蒙古历史上最大的贪官。在看守所里、在审判庭上,记者一次次听到了肖占武的自辩、自白与忏悔:
职务不断提升,权力不断加大,机遇也不断地增多。有些人借逢年过节、我生病住院,或在我下基层检查工作的时候,找到我聊聊天,汇报汇报工作,婉转地表达希望得到提升的机会。有的是在得到提升之后表示感谢,也有和我进一步拉近关系的意思。
第一次收受贿赂就是自治区国税局办公楼土建工程,承包工程的人送给我3万块钱。当时很害怕,思想斗争很激烈。但是金钱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我没有抵挡住。说实在的,接受人家钱的时候,我表面上看起来很坦然,但心里老是忐忑不安的,因为毕竟这钱不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就是到了后来,我也一直没有安全感。害怕的时候就自我安慰:几千万的工程,拿了几万块钱也不算多。
我对所收受的这些钱没有支配过,一分钱都没挥霍,我们老两口都老了,再加上我这个位置,抽烟、喝酒都不用花钱。作为父母,我想的就是给孩子们留点东西吧。在不知不觉中,我把孩子们也牵连了进来,这确实是我没想到的。(在囹圄中,肖占武开始总结教训,尽管他一直在为自己找借口。)
这次东窗事发是早晚的问题。对个案来讲,因为我们单位出了杀人案,紧接着闫福龙因为涉及到杀人案被抓了起来,他的账户一被冻结,就把我扯出来了,这是一种偶然。但是从近年来中央逐步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和决心看,我的案发又是必然的。
法庭上,肖占武面向世人,道出了心中的忏悔。这忏悔对于他来说,似乎已没有太多意义了,但对于那些现在和将来可能和他一样位高权重,和他一样面对信仰与贪欲的抉择的人们,这忏悔当是一剂醒心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