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其目的在于保证地方财力筹集和运用的规范性及科学性,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湖北省荆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围绕推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增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实效性,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立足现实,加强协调,营造预算审计监督的良好氛围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预算的审查监督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审计来实现的。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协调工作,为审计部门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建立预算执行审计联系协调机制。一方面建立人大财经委与政府财经部门联系会制度,就预算审计监督重点事项,要求财政、税务、国库等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和配合;另一方面保持与审计部门的经常性联系。每年预算执行审计,我们和审计部门一起共同研究审计方案,把人大预算监督重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反馈给审计部门,使其进一步完善审计方案。同时,在审计过程中为审计工作排忧解难。二是加大对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近几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学习审计法及有关法规,为社会重视支持审计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每年人大公报都刊载审计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审议意见,向社会宣传审计工作,扩大审计工作影响。三是利用好审计结果。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不仅是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的重要依据,而且还是人大常委会评议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的重要参考。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利用审计结果共对政府8个部门“一把手”进行了评议,树立了审计部门的权威。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增强预算审计监督的针对性近几年,我们要求审计机关认真研究财政改革,适时调整预算执行审计目标,把握财政审计的重点,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适应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预算监督的要求,推进预算体制改革,促进预算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
(一)围绕促进预算体制改革加强审计。一是针对以往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三位一体”的现象,通过审计督促财政部门改进预算管理,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统一核算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调整财政内设机构的职能,实现编制、执行、监督三者分离,强化了预算的约束机制。二是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审计。通过审计监督,我市在全省率先编制了第一本市级部门预算,并随后在所属各县市区推行,使预算管理逐步向公共财政过渡。三是开展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促进财政管理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和规范。市财政收支实现了“二个集中”即:资金帐户集中、财务核算集中;“六个直达”即:预算内收入直达国库、预算外收入和上级返还收入直达财政专户、人员工资直达个人帐户、公用经费直达开支项目、专项经费直达供应商、建设经费直达项目建设法人单位。从而,减少资金周转环节,提高了资金运转效率。
(二)围绕提高公共支出效益开展审计。纳税人的钱怎么花,花得值不值,是人大代表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我们要求审计部门勇于创新,试行效益审计。一是开展行政管理成本审计。审计部门在每年预算执行审计时选择20个单位,对行政管理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审计,通过对各部门行政管理成本对比分析,揭示财政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摸清预算管理中的症结,为人大开展预算监督提供翔实资料,也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批预算、决算提供了依据。二是突出公共投资审计。主要是以加强政府投融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加大对重点工程的审计和调查力度,尤其是对本市群众关心的竹皮河治理工程、夏家湾污水处理厂、天鹅广场、凤凰花苑酒店等42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为政府节省投资3988万元。三是加强专项资金审计。近几年我们要求审计部门对农业专项资金、城建资金、交通资金、社会保险资金等年年进行审计。按照资金流向,跟踪到项目和资金使用单位,揭示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的问题,督促政府出台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取消主管部门的资金转拨权,资金按计划直达项目,防止专项资金的中途流失,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督促整改,强化问责,提高预算审计监督的实效性
我们针对审计披露的一些突出问题,切实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每年在听取审计部门关于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后,市人大常委会都以审议意见的形式向政府进行通报,要求市政府对审计部门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重大问题组织重点审计和调查,并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专题报告。市人大财经委按照常委会的要求,自始至终进行跟踪督办,有力推动了审议意见的落实,既维护了审计部门的权威,又增强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实效。
2003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针对市级预算收入出现下滑的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进一步强化市级预算收入征管的建议。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国税部门开展了大规模的税源普查活动,地税部门开展了对矿山、房地产等行业的专项检查,财政部门加强了对非税征入的征管,对契税、国有资产收益、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入的违规减免和漏征少征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了市级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部门决算缺乏真实性,人平收入和公用经费偏高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责成市政府财政部门出台了加强国库收付职能的具体办法,规定了市直部门支出标准,实行了经费预算和总量双向控制,遏制了各部门行政成本上升的趋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交警、环保等部门的资金等未纳入市国库收付中心集中管理的问题,责成审计、财政进行调查,督促这几块资金全部纳入了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四、建立制度,夯实基础,规范预算审计监督行为
为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我们针对审计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一是完善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市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规定,要求审计报告和财政决算报告同时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改变了以往两个报告审议不同步的做法,使审计报告成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财政决算的主要依据。二是建立了预算编制审计制度。《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规定,财政部门编制的预算草案在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必须经过审计部门审计。三是实行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后,以决议或者审议意见的形式,要求市政府及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四是建立重大项目审计结果报告制度和审计报告公示制度。对于审计部门开展的预算编制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部门决算审计、绩效审计,要求市政府及审计部门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之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从而把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的实效。五是制定规范性文件。根据预算法和审计法的规定,借鉴外地作法,结合本地实际,即将制定《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监督的办法》。此《办法》规定了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职责、范围、内容、方式、权限、报告制度、法律责任等;同时,写进了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审计,预算编制审计,计算机联网审计,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这些具有创新的作法。该《办法》的实施,将为我市审计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