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新快报讯(记者 尹来 实习生 邓灵 通讯员 邬耀广 李中原)离不了婚竟杀妻解恨。日前,亲手肢解自己结发妻子的陈志海终于被判处死刑。而他杀妻的原因,竟是因为与妻子的弟媳发生婚外情,最终与妻子在离婚问题上发生冲突。
根据证人的证词,2003年三四月间,由于周×春的父亲住院,作为女婿的陈志海便经常前去探望,期间,陈与周×春的弟媳妇罗××接触较多。周×春怀疑陈志海与罗××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两人多次为此事吵闹。案发前几个月,周×春的家人在一间出租屋里发现陈志海和罗××在一起,但陈志海却矢口否认和罗××同居。后陈志海提出离婚,周×春没有同意。2003年12月4日晚上11时许,陈志海正与妻子周×春在住所处商量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此间,两人发生争执,陈志海因为一时气愤,便产生了杀死周×春的念头。
随后,陈志海乘周×春不备,从背后将她绊倒在地,然后用扼颈的手段将她活活勒死。等到第二天,陈志海便撬开一楼卫生间内化粪池的水泥板盖,将尸体肢解成六大块后扔进化粪池,再用买来的瓷砖和水泥将化粪池的水泥板盖重新封好。
事情到此还没有结束,同月6日,陈志海从某厂灰场拿了两塑料罐盐酸,倒入卫生间的蹲厕,想以此腐蚀尸块。可他万万没想到,到了12月12日晚上,被害人周×春的家属发现了尸块,遂将陈志海抓获并报警。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周×春不排除因颈部受压迫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后被锐器肢解并被藏匿在化粪池内。
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陈志海杀人后又肢解尸体,手段极其残忍,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依法判处其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