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杜朋举实习生张洪燕)9月29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崔林涛、桂中岳、高宜新、王发荣、邓理、刘遵义、陈再生和秘书长岳松华及42名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陕西省2003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陕西省测绘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陕西省律师工作条例》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西安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的决定》、《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西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西安市国土开发整治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李建国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他说,本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结合执法检查的情况和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在全省开展的这次环保法执法检查,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反映了这次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肯定了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时指出目前我省在实施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过程中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环保法制意识不强、环保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环保投入严重不足、环保机构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次执法检查,对依法治理环境,不断提升环境质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这次会议做出的决议,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李建国说,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刘维隆、省审计厅厅长李淑琴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分别作的关于陕西省2003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关于陕西省省级200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陕西省2003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这是每年九月份的常委会都安排的重要议程。这次会议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去年我省财政工作和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希望省人民政府及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充分重视,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财税和审计工作水平,为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做出新的贡献。
李建国说,对省政府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是本次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议程。会议听取了副省长潘连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德新、省信息产业厅厅长武积有的述职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三位同志所作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人大对选举产生和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进行述职评议,是人大加强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希望述职人员认真正确地对待人大监督,切实搞好整改,促进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法规和决定,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李建国指出,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表明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反映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治国理政的思想和方略,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纲领性文件。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于我们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做好当前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省委就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发出了通知。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按照省委的要求,把学习好、贯彻好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切实抓好,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四中全会的精神上来。
李建国强调,今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我省也刚刚召开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紧紧围绕全国和全省工作的大局,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巩德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松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寇日方,省级有关部门、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6位人大代表受邀列席会议。10位公民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