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官桥一家4口被杀案一审宣判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于2002年12月25日凌晨将南安市官桥镇后田村洪移来一家4口残忍杀害的魏作键,因犯故意杀人罪,昨日上午被泉州中院依法判处死刑。
作为本案刑事附带民事的原告人,受害人洪移来7旬老母苏某请求法庭判令“毒蝎子”魏作健赔偿各种损失26.6万元。苏某诉称:作为与洪移来及其一家有着较好的亲戚及朋友关系的魏作键,为丁点琐事丧失人性,将洪移来及其妻子一家4口杀害,给受害人家属带来无法估量的精神及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后,泉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魏作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苏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6.6万元。
案件回放琐事杀死亲戚全家
洪移来一家4口被杀当日,泉州、南安两级警方组成了专案组。有群众反映:洪移来二嫂余某的外甥魏作键曾多次在洪家风楼上落宿。专案组立即移师魏的老家三明市尤溪县。2003年10月,专案组提取了其魏作键父母血样,经过DNA检验,确认“12.25”案件现场遗留的一些唾液等为魏所留。随即,魏作键被列为公安部督捕的网上逃犯。今年5月27日,潜回老家的魏落入法网。魏如实交代了杀害洪移来一家犯罪事实:2002年12月24日中午,他从尤溪新阳镇乘车于当日傍晚到官桥后到洪移来家住宿。与洪在客厅闲聊、喝酒。在此过程中,魏提及洪移来大哥曾因赌博输给魏1000多元不还的事情时,两人发生争吵。争吵中,洪移来将手中的酒泼向魏的脸,魏操起洪家一根千斤顶手柄猛击洪后脑致其死亡。随后,魏用千斤顶手柄击打睡在卧室里的洪玉霞、洪志超、洪志龙头部,将3人打死在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