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日电 环保总局日前要求黄河沿岸各地环保局即日起进入预警状态,加强对黄河沿线排污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管,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保证引黄济津应急调水期间的水质安全。
据环保总局介绍,为解决天津市饮用水源严重短缺问题,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10月10日起继续实施引黄济津应急调水方案,引水时间约需110天。为防止调水沿线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确保输水过程中的水质安全,环保总局下发了《关于确保引黄济津应急调水期间水质安全的通知》。
通知要求,黄河沿线要严格按照2003年10月环保总局和水利部联合印发的《2003-2004年引黄济津期黄河水污染控制预案》的要求,进入预警状态,一旦出现水质恶化,按照预案的规定,立即采取限产限排等应急措施;引水期间,要加强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维护管理,确保稳定运行和数据传输。加大对尚未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的重点断面,以及列入应急预案中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力度,每月监测不少于3次;黄河上游宁夏、内蒙古自治区等重点敏感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化工、冶炼、焦化、造纸和酿造等企业的监管,确保水质安全。
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强与水利部门、上下游省市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省市通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