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海言 通讯员龚开平)“我犯罪了吗?我不知道。”10月3日,在逃通缉嫌疑犯邓春龙,被湘乡车站派出所抓获时,一脸茫然。经民警说明,邓才记起一年多前他在深圳打工因讨工资未果,一时冲动,窃取了老板的光学相机、数码相机等器械。事发后,邓被警方通缉,成了全国通缉在逃嫌疑犯,但他自己却完全不知道。
邓春龙现年28岁,家住湘乡市番江镇南郑村。从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后,一直在深圳、广州打工。2003年8月初,他被深圳一家生产紫外线杀毒器的电子公司聘为工程师。当初公司总经理答应每月给他薪金3500元,但双方并没有签定合同书。邓在公司干了3个月后,公司只发了他一个月的薪水1500元。邓春龙对此愤愤不平,找到公司老板反映此事。老板却说,薪水的事是邓与总经理间的约定,他不管此事。邓找到总经理,总经理冷冷地答复他,双方没签合同,邓的要求不能满足。邓一气之下离开公司。临走时,他窃取了总经理的光学相机、数码相机等器械。邓认为这些东西值6000元左右,可充抵欠发的工薪。事后,邓把窃取的物品寄放到朋友家里。半个月后,朋友告诉他,深圳罗浮区东湖派出所把物品取走了。邓以为事情就此了结了。
“事实上,从2003年8月3日起,邓就成了全国的在逃通缉犯。”湘乡车站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说。邓离开公司后,该公司总经理就向公安部门报案,丢失了价值8.2万元的器械。邓春龙现暂被羁押在湘乡看守所。邓春龙人财两空,他后悔自己是个法盲,犯了法还不知道。(稿源:湘潭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