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记者 李金健 实习生 何凤莲
本报讯“快班车刚刚开出客运站,车上的司乘人员便向乘客索要每人3元的所谓‘高速过路费’,而且没什么票据。”南宁市的黄先生于9月30日在安吉客运站乘车时遇到这样的“罕见事”,于是向本报反映。记者连日调查发现,存在收“过路费”现象的不仅仅黄先生遇到的那一辆快班。昨日下午,安吉客运站相关领导向记者表示,司乘人员向乘客收取过路费的做法是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要坚决查处。
乘客投诉
被收3元“高速过路费”
在广西石化南宁分公司工作的黄先生准备利用国庆长假回大化县老家休息,于9月30日下午从安吉客运站搭乘7时10分开往大化的快班车。黄先生告诉记者,在磨磨蹭蹭之后,7时30分该车才徐徐驶出车站,没想到出站不久,车上的司机便大声问乘客:“你们愿不愿走都南高速公路,走的话路上时间可缩短一个小时,但每人要多收3元钱的过路费。”当时有的乘客问司机和巴姐:“过路费不是包括在车票里面了吗?”但司乘人员却回答,老板没有给他们过路费(该快班车为车主承包)。而另一名乘客说:“我从大化也是坐快班车来南宁,那辆车才收取2元过路费,你们怎么收3元?”司乘人员说:“肯定是那趟车人多,我们这趟车的人少,所以要多收1元。”车上乘客们想想能提前一个小时回家,也就纷纷掏钱交给司乘人员。黄先生看到,所收集上去的总共95元钱。
一路上黄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快班车行驶的路线应该是车站安排好了的,怎么司机随意更改“走旧路”或是“走高速”呢?况且乘客已买票上车,怎么能再多收一次钱呢?下车后黄先生记下该车的车牌号。
记者调查
收取“过路费”并非个例
无独有偶,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化县的韦先生10月1日早上从大化车站乘坐至南宁的快巴时也遇到这样类似的情况,只不过这次司乘人员较为“委婉”,“委托”一名乘客代收过路费,当时车上22名乘客,每人被收取4元。和乘客们一样,韦先生认为这是正常的事情,所以当时没有在意。
7日下午,记者拨通大化县汽车总站的值班电话,以乘客的身份向工作人员咨询乘坐快班是否还要多向乘客收取“高速过路费”。以下是对话内容:
记者:“大化到南宁快班票价多少?”
工作人员:“35元。”
记者:“是走旧路还是走都南高速公路?”
工作人员:“我们在售票窗已经贴出告示‘全程高速’。”
记者:“那我从南宁到大化的时候却被司机和巴姐收取3元的过路费,是不是因为走高速你们才收的?”
工作人员:“怎么会呢,我们的35元车票‘全程高速’已经包括过路费,你们挨司机收钱那是他们的事,我不太清楚,如果有这样的事你们最好当面来我们这里投诉。”
车站说法
收取“过路费”违反规定
记者于下午赶到安吉客运站就此事了解情况。安吉客运站的王经理告诉记者,车站的车票是由物价局统一定价,就算是提价也要通过物价局的批准,车站不可能另外收费,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出现这样的情况应该是车主的问题,安吉客运站方面并不知道有这样的事。
王经理同时表示,客车走高速公路的过路费应该是由车主支付,不可能让乘客再出钱交过路费,这种出了车站门口又让乘客交过路费的做法是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查处。王经理对这件事情十分重视,马上联系了车站调度室,查到当日的快班车是大化总站的车,而在安吉客运站只登记有此车的车牌号,没有车主姓名。随后,王经理又带记者到安吉客运站的站务科,让魏科长负责调查此事,魏科长向记者详细了解了当日的情况并做了记录。魏科长告诉记者,快班车改路线必须要在车站内出通告告知旅客,安吉客运站到大化的快班车是10月1日才正式出通告上高速公路的,9月30日应该还没有上高速公路。而且安吉客运站有明确的规定,司乘人员是不能私自向乘客收取其他费用的,车站将对此事进行彻底的调查,一旦查明确有此事,将对相应的车主和司乘人员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