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王娟 通讯员 陈树同 杨振环 范慧芳)国庆期间,市场上的打折促销活动名目繁多,但促销中隐藏的各种猫腻却让不少消费者始料未及。近日,历下区消协连续受理了6起因消费者购买了打折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却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投诉。
历下区消协的工作人员介绍,近日,历下某超市打折处理糕点,李小姐看到原来498元的糕点礼品盒打折到168元,礼品盒里还有高档洋酒,便不假思索地买回家。回家后却发现,糕点已经过了保质期,洋酒找不到保质期。李小姐找到商家,商家称打折商品概不退换。李小姐认为商家故意推诿,遂投诉到历下消协。经过调解,商家退还李小姐购物款168元。
节日期间,市民王女士趁过节打折购买的某品牌服装也有类似遭遇。王女士在逛街时偶尔发现自己喜欢的一套夏装因换季3折出售,于是买回家。穿时却发现裤子的侧面有明显划痕。找到商场要求调换,服务员却冷言冷语,称高档衣服打这么低的折扣不要挑三拣四,并说该店所有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经过历下区消协的调解,该店为王女士退掉了这套服装。
历下区消协提醒消费者,不少商家利用重大的节假日搞促销活动,是为了将积压商品卖出去。降价的原因与产品应具备的质量、功能无关,经营者不能因此免除承担“三包”的义务,所以打折商品的“三包”责任与正常价格的商品一样。商品价格打了折,商家的服务是不应跟着打折的。依据“消法”规定,经营者应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承担包修、包退、包换或其他责任,而不得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