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报道了鞍山长途客运站附近有一些“化装出租车”隐蔽载客、而且情况比较普遍的现象,引起鞍山市城市客运管理处的高度重视,他们认定,这些“化装出租车”属于“黑车”。客运管理处为此特别介绍了一些识别“黑车”的方法,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当日,鞍山市城市客运管理处的工作人员通过微机检索发现,昨日本报曝光的“辽C966XX”、“辽C490XX”、“辽C342XX”等车辆都不属于出租车,全部为“黑车”。
据客运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黑车”不但逃避税收,而且车辆本身还可能不符合营运要求,个别司机甚至拿报废车辆充当“出租”偷着运营,根本无法保证乘客安全,还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秩序。按照客运管理处规定,出租车必须在车顶放置出租“标志灯”、车身喷有出租字样、前挡风玻璃粘贴营运证标志、车内安装并使用计价器,但并不能只依靠以上几点就判定是否为“黑车”,不排除有些是出租车的违规行为。所谓“黑车”,就是指没有营运证却从事客运的车辆。普通乘客无法检查车辆的营运证,但还是可以通过一些方法识别“黑车”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鞍山目前的出租车都是以“辽C9”打头的车牌号。
另外,客运管理处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黑车”及出租车违规行为,可以拨打投诉电话0412-5532602。他们希望广大市民共同监督,把打击“黑车”工作进行到底。
帮办记者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