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个别省、市的人事部门在专业技术人员聘任问题上不顾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僵硬的“一刀切”规定,要求各单位从2000年开始,对所有已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按90%~95%的比例重新聘过,即至少5%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强行落聘。不少单位对此“举措”颇感为难:不执行人事部门“至少落聘5%”的规定吧,无法交差,但如果真要强行让5%的专业技术人员落聘,则实在不知要让哪些人落聘的好,因为要从这些工作在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间挑选出5%以上的人,并让他们落聘,实在“无从下手”,也“不忍下手”。
众所周知,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今后单位将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员工(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聘任,可以高职低聘,也可以低职高聘,对于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吊尔郎当者,自然会予以淘汰。而目前某些人事部门出台的不顾基层单位不同情况和现状,“一刀切”的做法显然有悖于“改革、稳定、发展”精神的,是典型的形而上学。不少人因此戏谑:五十年代抓“右派”时,要求按比例揪出“右派”,二十一世纪,则按比例淘汰“落后分子”,历史何其相似(把落聘者称为“落后分子”似并无不当,否则,凭什么让人落聘——笔者注)。其实,类似硬性按比例搞“末位淘汰”的做法还有很多:年终考评时,各单位只有10%~15%的人能被评为“优”;晋升职称时,各单位只能将符合条件(申报)者的80%上报,而20%的专业技术人员则无缘晋升(职称)。这样做的结果,人为的造成了一种现象,如:某单位有专业技术人员10多人,虽然平时大家工作、相处都不错,但年终考评时,由于只能有一个人可以评“优”,其他人便与“优”无缘,又由于评“优”与每个人的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挂钩,因此每次评“优”时,这个单位就充满了浓浓的火药味,搞得人人“伤痕累累”……
笔者认为,在人群中(包括在专业技术人员中)人为的按比例划分为好、中、差,那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人事管理方法,早已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则了。人事部门在出台任何有关此类人事方面的管理规则时,均应深入基层搞调研,切不可闭门造车想当然的把人按比例划分为好或差。如是,则基层单位幸甚,专业技术人员幸甚。(作者:贺德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