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雷锋班”、“邱少云班”,这些英雄的名字曾一度在学校中被命名为班级的名字。近日,记者从重庆市教委获悉,重庆的班主任也可以享受这种命名待遇了。当然,条件是班主任必须够优秀。
常言道,赐子千金,不如教子一艺;教子一艺,不如赐子好名。中国人向来注重名字,自己的名字如果能够替代一个集体或者一件事物原有的名字,那当然是至高至上的荣誉。所谓的虚荣之心,虽程度不同,但人皆有之。将班级命名权作为“奖品”,势必有利于促进班主任的工作热情,教育部门的出发点值得肯定。然而,将班名作为“奖品”,仍值得商榷。
首先,命名的初始意义里本来就没有奖励这一条。“雷锋班”、“邱少云班”,以至到今天的“杨利伟班”等,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其中的纪念意义。这种纪念,是没有任何功利色彩的。换句话说,命名的荣誉对于这些名字的所有者来说,完全只是“意外的收获”。他们英雄行为的初始目的里肯定不会有命名这一条。然而,班主任名字做班名则不一样,这是预料之中的收获,甚至直接就是奋斗的目标,极具功利色彩,已经背离了命名的本意。
其次,班主任名字做班名,缺乏公平性和合理性。一个班级是由所有的学生和所有的教师共同组成的,为什么命名的权利,独独只有班主任享有呢?那些不是班主任的老师,甚至每一位学生,他们在工作和学习中,同样不乏值得褒奖的闪光点。他们的“奖品”里为什么就不能有班级命名这一项呢?
再者,班主任名字和班名划等号,也缺乏现实意义。英雄是极少的,与之相比,优秀班主任肯定要多。极少的特殊班名可以算是经典,一旦多起来,不但“少而精”变成“多则滥”,而且也会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不便。何况,教师流动这么大,今天他是班主任明天他可能不做班主任了,今天他还在这所学校,谁又说得准明天他不会转校呢?班名是否都得跟着换?“风水轮流转”的命名,除了增长教师不必要的虚荣心和攀比心理,对学校和学生究竟能有多大意义呢?
如果班级命名权只是给班主任的一项荣誉,而对学校和学生没有什么意义的话,我想,教师荣誉证书的种类已经够多了,应该完全不差班名这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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