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返券限用多多
“要使用100元的购物返券就必须消费满200元,但在换取返券时怎么没人说明这些限制条件呢?”昨天(10月8日),家住员村二横路的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其所住小区外的一家综合超市促销时有故意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据李女士介绍,10月2日她和丈夫一起到小区附近一超市购物,当时超市门口挂着一张“买200送100”的优惠横幅,收银员告诉她只要一次消费满200元就可换取100元购物返券,下次购物时可以按100元现金支付。李女士购满200元后得到了一张面值100元购物券。
昨天,李女士来到这家超市买了100元的物品,正准备用购物券结账,收银员却告诉她,她所持的这张购100元购物券只有在消费满200元的基础上,才可以抵100元现金使用,同时李女士自己也必须再消费100元现金。
这家超市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超市已在门口悬挂的“买200送100”的横幅上清楚注明了购物返券的使用条件。
为此,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购物返券是近年来大规模流行的新型促销手段,但目前尚无针对返券的专门法规,商家所返的代金券究竟属于有价证券还是赠品,在法学界和经济界尚无统一定论。但返券购买的商品或在促销中得到的赠品都应保证质量,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同样要承担“三包”义务。
酒店:沐浴液狠搓不见泡
黄金周出游本是一大乐事,但酒店内的劣质洗头水、沐浴液却令人大为扫兴。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了解到,在国庆长假期间,“12315”收到了30多宗相关的投诉。
李小姐昨日向本报投诉说,她于5日与朋友入住广州某四星级酒店,但酒店的沐浴液质量十分低劣,“怎么搓都不见有泡”。她发现酒店内小袋装洗头水和沐浴液的外包装上除了酒店的地址等内容外,看不到有关生产厂家等方面的内容。
记者昨日了解到,经过近几年的整治,酒店业采用的一次性洗漱用品,质量已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部分酒店至今仍采用一些小厂或山寨厂的劣质产品。位于广州的一家著名跨国品牌洗涤用品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以前该公司大批量生产小袋装洗漱用品,但受到了假货的极大冲击,加上利润较低,因此公司已打算逐步减少小袋装产品。
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即使是酒店内的一次性洗漱用品,也应该标明生产厂家的资料以及执行标准等内容。从该角度来看,目前很多酒店内使用的一次性洗漱用具都是不合格产品。(记者苏婷谭建东)(来源:南方都市报)